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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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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重庆天宇大酒店(重庆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19号)二楼五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50631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1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2850003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15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人数 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628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
2、参加投票的持股5%以下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7628942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9.31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朋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董事奚家成先生、龚惠兴先生、张乐先生、周孝华先生、刘绍云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张原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是否通过
票数比例

(%)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8505630099.99761%4000.00014%64000.00225%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8505630099.99761%4000.00014%64000.00225%通过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8505630099.99761%4000.00014%64000.00225%通过

其中:

议案1属于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持股5%以下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是否

通过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628262099.99109%4000.00052%64000.00839%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628262099.99109%4000.00052%64000.00839%通过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7628262099.99109%4000.00052%64000.00839%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戴祥、唐银锋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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