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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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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六十四次(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5-002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六十四次(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6日9:30—11:30、13:00—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7层

(三)召开方式:现场方式+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贾洪浩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人)1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68,444,9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5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人)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68,352,5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52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2,4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贾洪浩、丁晓杰、张载明、刘社梅、张宁、梁志爱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罗林、霍文营、张圣平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成员9 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职、忠实履职,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本次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及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是否通过
1.1选举贾洪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968,386,61199.994%
1.2选举丁晓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968,386,61199.994%
1.3选举张载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968,386,61199.994%
1.4选举刘社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968,386,61199.994%
1.5选举张宁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968,386,61199.994%
1.6选举梁志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968,386,61199.994%
1.7选举罗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68,386,61199.994%
1.8选举霍文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68,386,61199.994%
1.9选举张圣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68,386,61199.994%

注:上表中的同意票数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同意比例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票总数的比例。

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如下:

序号及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
1.1选举贾洪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33,625,63499.827%
1.2选举丁晓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33,625,63499.827%
1.3选举张载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33,625,63499.827%
1.4选举刘社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33,625,63499.827%
1.5选举张宁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33,625,63499.827%
1.6选举梁志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33,625,63499.827%
1.7选举罗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3,625,63499.827%
1.8选举霍文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3,625,63499.827%
1.9选举张圣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3,625,63499.827%

注:上表中的同意票数为候选人获得中小投资者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同意比例为候选人获得中小投资者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表决票总数的比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黄凯、李黎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出的职工监事魏利琨(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成员3 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职、忠实履职,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本次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及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是否通过
2.1选举黄凯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968,386,61199.994%
2.2选举李黎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968,386,61199.994%

注:上表中的同意票数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同意比例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票总数的比例。

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如下:

序号及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
2.1选举黄凯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33,625,63499.827%
2.2选举李黎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33,625,63499.827%

注:上表中的同意票数为候选人获得中小投资者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同意比例为候选人获得中小投资者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表决票总数的比例。

附:魏利琨先生简历

魏利琨,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应用技术物理专业,本科学历,网络工程师。曾在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信息技术部工作,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四、会议聘请了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的秦桥、贾春雷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桥、贾春雷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十四次(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5-003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5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2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贾洪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贾洪浩先生(简历附后)担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也同时任期届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由董事贾洪浩、丁晓杰、张载明、刘社梅、梁志爱、霍文营、张

圣平组成,贾洪浩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

由董事罗林、张圣平、张宁组成,公司独立董事罗林任召集人。

(三)提名委员会

由董事霍文营、罗林、贾洪浩组成,公司独立董事霍文营任召集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董事罗林、霍文营、丁晓杰组成,公司独立董事罗林任召集人。

(五)内控委员会

由董事丁晓杰、张载明、刘社梅、张宁、梁志爱、张圣平组成,丁晓杰任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贾洪浩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丁晓杰先生(简历附后)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丁晓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宁先生、潘建平先生、石爱民先生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瑜先生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当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均为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贾洪浩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石爱民先生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秘书石爱民先生提名,并经董事长贾洪浩先生确认,同意聘任李谦女士(简历附后)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当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简历

贾洪浩先生简历

贾洪浩,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1982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贾洪浩先生先后在国家机关、国有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经济管理、资产处置、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地方投资处、信贷一处、资金计划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副主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清算部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主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丁晓杰先生简历

丁晓杰,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1999年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高级经济师。丁晓杰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投资管理、资产处置、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石油分行行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副主任、主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湖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张宁先生简历

张宁,男,苗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张宁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经济管理、证券投资、资产处置、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证券交易处副处长,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兼总稽核,东城营业部总经理,上海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潘建平先生简历

潘建平,男,汉族,1963 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工业学院,高级经济师。先后在规划设计院、信托投资公司从事技术经济、证券投资、信托投资、经营管理等工作。曾任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石爱民先生简历

石爱民,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88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2004年2月毕业于同济大学经管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实业公司从事信贷、经营管理等工作。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建行济南经四路支行副行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投资银行部、股权管理部高级经理,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瑜先生简历

陈瑜,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专业,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及房地产公司从事信贷及开发管理工作。曾任宁波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建设银行宁海县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第二支行行长,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谦女士简历

李谦,女,汉族,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2009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曾在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工作。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5-00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6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3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凯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黄凯先生(简历附后)担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黄凯先生简历

黄凯,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78年参加工作,1984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黄凯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信贷管理、投资管理、证券业务管理、房地产开发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副科长、科长,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并于期间担任北京世界美食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办事处总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罗湖证券营业部、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兼任合肥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穗港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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