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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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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0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6号楼1号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并做出如下决议:

 经公司工会提名,全体职工代表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杨成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杨成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成涛先生,1978年生,大专学历,1998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电装部、表面处理部、仓储物流部、计划部等部门工作,现任公司计划部经理。

 杨成涛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成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0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庆南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5:00至2015年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2,187,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5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2,185,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5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9,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委派周守梅律师、刘菊兰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1 选举孟凡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2,185,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0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85%。

 1.2 选举周华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1.3 选举朱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1.4 选举胡丹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1.5 选举钟伟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1.6 选举张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以上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1选举黄本雄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2.2 选举张敦力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2.3 选举李光胜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3.1 选举李艳华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3.2 选举李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72,185,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

 以上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李艳华女士、李明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杨成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185,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22%。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185,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2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185,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式就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现场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上述六项议案均获得有效票数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任期届满的董事及监事在其任职期内恪守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0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下午16: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于当天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孟凡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孟凡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章程》第六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因此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将由孟庆南先生变更为孟凡博先生。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孟凡博先生、周华平先生、朱晖先生、胡丹女士、钟伟刚先生、张伟先生、黄本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孟凡博先生担任召集人。

 2、选举张敦力先生、黄本雄先生、李光胜先生、孟凡博先生、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敦力先生担任召集人。

 3、选举黄本雄先生、张敦力先生、李光胜先生、孟凡博先生、胡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本雄先生担任召集人。

 4、选举李光胜先生、黄本雄先生、张敦力先生、孟凡博先生、周华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光胜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续聘孟凡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四、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晖先生、向军先生、左文龙先生、叶秀军女士、胡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五、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张伟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张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六、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续聘王志松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黄本雄先生、张敦力先生、李光胜先生对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所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娜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彭娜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二。

 八、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李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李珍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三。

 李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九、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准则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本雄先生、张敦力先生、李光胜先生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孟凡博先生,198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本公司研发中心、市场部等部门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副董事长、Fingu Electronic Technology Oy董事长、湖北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孟凡博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与王丽丽女士之子,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4,992万股。孟凡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晖先生,1978年生,大专学历,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微波技术部经理等职务。朱晖先生在无源器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设计及开发经验,主导开发的“一种用于双工器的通道式交叉耦合”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朱晖先生曾于2011年4月12日至2012年1月17日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朱晖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11.75万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向军先生,1975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供职于顺德顺达电脑厂有限公司(MiTAC)&漢達精密有限公司、上正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金泰德胜电机有限公司、欧威尔空调(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华辉物流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加入本公司。向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向军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左文龙先生,1974年生,工业工程硕士,曾先后供职于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王氏华高(中国)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2014年加入本公司。左文龙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左文龙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秀军女士,1976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翻译、计划部经理、生产线经理等职务,曾供职于武汉航运电子设备厂。叶秀军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叶秀军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丹女士,1981年生,大专学历,200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机械加工部生产主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等职务,自2012年2月13日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胡丹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丹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伟先生,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供职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加入本公司。张伟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志松先生,1974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部主管会计、副经理,自2011年3月17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5年1月5日起兼任武汉凡谷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志松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松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彭娜女士,1982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供职于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武汉昱升光器件有限公司,2012年加入本公司。彭娜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彭娜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珍女士,1979年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金融方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证券部工作,自2009年6月26日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珍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0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前及2014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相继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 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 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 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 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判断标准。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 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 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 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 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前及2014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0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下午16: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监事会于当天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李艳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14年12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035 号公告。

 二、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准则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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