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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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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智控股 公告编号:2015-004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于 2015 年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3)。公司定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公布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 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 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下午15:00-1月21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1 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新闻大厦二楼钱江厅

二、会议议题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以上1-8项议案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以上议案一涉及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杭报集团老大楼16楼前台

3、登记时间:2015年 1 月 15日至16日 9:30-11:3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7

2、投票简称:“华智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 年 1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2;3.00 元代表议案 3;……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00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7.00
议案8关于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8.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 月20日下午 15:00-2014 年 1 月21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高坚强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hbjt.com.cn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______/无表决权______;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票

2、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票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票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票

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票

6、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票

7、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票

8、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标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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