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的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4]298号),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备案,并获得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15000057,有效期:三年。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批复》(内科发新字[2014]31号),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中心被认定为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中心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