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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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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确定2015年1月19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经估值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盘值的万分之一基本一致。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X/Y)÷(I/10000),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上述公式中,X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收市后,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该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Y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I为基金份额折算日经估值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盘值。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15年1月20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5年1月21日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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