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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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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5-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陈明乾董事长,许君如、李小波、栾汉忠、申书龙、杨砚琪、吕先锫、郑泰安、姜玉梅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陈明乾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倍特期货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相关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5-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抓住期货行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机遇,促进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长远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倍特期货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倍特期货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倍特期货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倍特期货股东会批准。

二、拟设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拟为倍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五)经营范围: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的范围为准)

(六)出资情况

倍特期货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三、倍特期货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五)法定代表人:熊军

(六)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四、资产管理业务拟开展情况

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倍特期货将以资产管理公司为平台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其业务领域将得到较大拓展。伴随着法律法规与行业监管环境的完善、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愈具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近期出台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及倍特期货历经多年形成的发展基础和优势,使其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资产管理公司将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期货行业自律规范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构建组织架构、配备相关人员、制定发展规划、强化风险控制,充分运用倍特期货积累的良好客户资源、树立的良好服务口碑、培养的核心团队,依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扩大倍特期货业务领域,促进倍特期货实现长远发展为目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对提升倍特期货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预计将对本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5-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完毕后12个月内,没有被借壳的计划,不会改变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二、本次发行完毕后12个月内,除了房地产业务收缩导致的变化外,没有改变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或者对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安排,亦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收购等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5-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201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更新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本公告较前述2014年10月25日发布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主要补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2015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

(一)主要前提条件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5年1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2013年公司支付高投集团借款利息共计18,483,543.2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归还高投集团借款后该等利息即不再发生,2015年由于该等利息支出减少可增加利润16,943,247.96元(根据2013年全年的利息支出每月平均数按11个月计算)。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发行底价5.41元/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9,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772万元,暂未考虑发行费用。

3、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96,882.08元,假设2014年、2015年公司业务盈利能力与2013年相同,在考虑第1条所述利息影响后,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13,996,882.08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30,940,130.04元。

4、2014年、2015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假设2014年、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之外,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5、除上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归还高投集团借款后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特别说明:公司对2014年度、2015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并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14年、2015年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依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当年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前提条件,2013年、2014年、2015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分别测算如下:

项目2013年度/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度/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度/2015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219,480,000219,480,000219,480,000311,480,000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0,638,260.53224,635,142.61238,632,024.69753,295,27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996,882.0813,996,882.0813,996,882.0830,940,130.04
基本每股收益(元)0.0640.0640.0640.102
稀释每股收益(元)0.0640.0640.0640.102
每股净资产(元)0.961.021.092.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86.436.044.4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646.235.874.11

注:201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4年期初净资产+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5年期初净资产+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特定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归还控股股东借款、增加自有资金后,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财务稳定性。但由于公司以建筑业为主的经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盈利状况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将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采取的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的三方监管制度,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并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一) 加强市场拓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现有客户基础上,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建筑行业宏观发展的机遇,突破资金短缺的限制,进一步拓展建筑业市场,强化市场影响力,加强对资金占用较多、盈利能力相对较强的大型工程项目及BT项目的承揽,积极开拓更多的优质客户,不断累积并保持市场竞争优势,有效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科学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科学、统筹制定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资金流向,将公司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坚决限制对拟收缩业务的资金投入,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

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契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在拓展建筑业市场并增强其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推进期货业、厨柜制造业等主营业务的良性营运和协调发展,加强业务拓展,促进主营业务的业绩提升;与此同时,增强后续融资能力,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公司将坚定实施“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着力培养并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员工业务培训,提升人才业务协同效益和专业运作能力,优化人才结构,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完善了利润分配的相关制度安排,并制订了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2014-2016)分红规划,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努力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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