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837万股新股。
二、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怡文
电 话:0731-58595732
传 真:0731-5859525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佩
电 话:010-58315064
传 真:010-58568130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