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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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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5-00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有关办理股权质押和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何巧女女士质押相关情况

 (一)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8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000,000股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所获得的资金用于个人投资。质押期自2014年8月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18%。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8月5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3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8月5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62%。

 2014年9月16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9月16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75%。

 2014年12月17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7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61%。

 (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11月6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46,5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5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4.61%。

 2014年11月7日,根据合同约定,何巧女女士追加质押了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5日。本次追加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001%。

 (四)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11月6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29,3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6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90%。

 (五)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4月,公司部分高管及员工通过“山东信托—恒赢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巧女女士为公司部分高管及员工融资提供担保。相关信息详见2014年4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及员工融资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2014年12月8日,何巧女女士根据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保证“山东信托—恒赢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正常运作。何巧女女士已于2014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4年12月8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

 (六)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5年1月13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40,112,315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月13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3.98%。

 二、何巧女女士解除质押相关情况

 (一)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解质押相关情况

 2013年3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9,160,000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个人投资。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3月1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6)。因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4年6月23日分别完成了2012年度、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9,160,000股变为27,480,000股。

 2014年8月8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的27,480,000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72%。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质押相关情况

 2013年10月31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000,000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0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0月30日(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29,000,000股变为43,50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4)。

 2014年4月3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追加质押了2,0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并于2014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2,000,000股变为3,00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7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

 2014年10月28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的共46,5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4.61%。

 (三)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解质押相关情况

 2013年5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7,000,000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个人投资(因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4年6月23日分别完成了2012年度、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7,000,000股变为21,00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5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截至2014年4月,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追加质押了3,5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3,500,000股变为5,25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7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

 2014年11月14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的26,250,000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60%。

 (四)中原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解质押相关情况

 2013年6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5,000,000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个人投资。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6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

 2013年7月16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的6,250,000股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剩余18,750,000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8,750,000股变为28,125,000股)。

 2014年4月4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追加质押了1,5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质押期自2014年4月4日起至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500,000股变为2,25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7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

 2015年1月12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0,250,000股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剩余10,125,000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01%。

 截至本公告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486,258,09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44%,其中累计已质押股份403,931,6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04%。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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