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避险增值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20220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年6月2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2.8691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584,278,127.83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5年1月19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19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0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场内:南方高增) |
| 基金主代码 | 160106 |
| 前端交易代码 | 160106 |
| 后端交易代码 | 160107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7月1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8119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366,512,717.56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86,528,874.35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8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2014年度已实现收益573,057,748.69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286,528,874.35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5年1月20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1日(场内) | 2015年1月20日(场外)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2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1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5年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0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积极配置股票(LOF)(场内:南方积配) |
| 基金主代码 | 16010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10月1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2744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99,256,825.66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41,021,605.84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3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2014年度已实现收益282,043,211.67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141,021,605.84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5年1月20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1日(场内) | 2015年1月20日(场外)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2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1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5年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0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场内:南方金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0128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1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9,333,574.70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9,666,787.35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3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A |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0128 | 160129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49 | 1.044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37,082,761.15 | 22,250,813.55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8,541,380.58 | 11,125,406.78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900 | 0.1700 |
注:《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5年1月20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1日(场内) | 2015年1月20日(场外)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2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1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5年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0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场内:南方聚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0131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1月2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8,391,518.1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713,214.54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3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南方聚利A | 南方聚利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0131 | 160134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25 | 1.025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8,027,138.23 | 364,379.95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21,710.58 | 291,503.96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900 | 0.1900 |
注:《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5年1月20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1日(场内) | 2015年1月20日(场外)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2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1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5年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0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20200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7月2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0.5622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32,020,151.8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8,818,136.70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5年1月19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19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0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月2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1月16日之前(含2015年1月16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稳健成长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202001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1年9月2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227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77,605,253.34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5年1月19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19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0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月2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1月16日之前(含2015年1月16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场内:南方永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013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4月2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46,556,778.8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7,245,423.10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4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A |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LOF)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0130 | 160132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348 | 1.348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46,333,954.28 | 222,824.60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7,067,163.42 | 178,259.68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1700 | 1.1500 |
注:《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5年1月20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1日(场内) | 2015年1月20日(场外)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2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1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1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1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5年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0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