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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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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0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

 2015 年 1 月 14 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精工钢构”、“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精工钢构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作为建筑工程企业,注册资金是体现公司实力的重要指标。鉴于公司目前经营规模、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且预期未来将保持良好发展,公司股本规模应适度增加。为此,特提议 2014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2 股。 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并承诺:本预案实施前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有关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立即召集了全体9 名董事及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对上述年度分配预案进行了研究,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控股股东提议的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经营情况相匹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标竞标能力,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董事书面确认,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在该预案披露前,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做出的提议,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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