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09月2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14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2014-059、2014-060)。
2014年11月19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预计于2014年12月24日前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内容,公司股票恢复交易。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2014-063、2014-064)。
由于本次并购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业务核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2014年12月17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再次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65),预计于2015年2月17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1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2014-068、2015-002)。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中介机构对涉及的标的资产继续进行尽职调查,相关审计以及评估工作在有序的进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每周披露一次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