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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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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5-00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 号南银大厦 1905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丙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裁2014年度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6,547,999.8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0,584.5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796,446.27元,扣除当年已分配普通股股利9,838,799.97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10,505,061.59元,资本公积余额330,507,573.30 元。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4 年末的总股本 163,98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4,435,8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76,069,261.5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163,980,000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12 股,共计转增196,776,000股,转增金额没有超过2014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60,756,000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33,731,573.30元。

鉴于公司2014年经营增长强劲,净利润同比增长244.10%,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以及让股本规模与经营规模保持适度匹配,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长赵丙贤先生提议了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生产经营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高学敏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与会的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赞成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情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15 年预计发生的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5-002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 号南银大厦 1905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马锦柱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

六、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15年预计发生的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5-007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15:00 - 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董秘张戈先生、独立董事王桂华女士、财务总监王炯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5-008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销售本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心可舒片。2014年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2269万元。公司预计2015年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 占 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59%。

本公司董事高学敏兼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15年1月13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董事高学敏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因此,实际享有有效表决权的董事为8人,代表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赞成的8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则,该关联交易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历史悠久的,以中药创新为特色的大型医药集团,拥有40余家分公司及参、控股公司,业务涵盖中成药、中药材、化学原料及制剂、生物医药、营养保健品研发制造及医药商业等众多领域,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

法人代表:王志强;

注册资本:73,930万元;

2013年1-12月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营业收入6,010,136,728.32元;净利润360,589,072.23元;净资产2,574,964,554.45元。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营业收入3,334,959,752.93元;净利润210,201,273.82元;净资产2,749,254,625.71元。

(二)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高学敏兼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除此之外,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各自独立性,只存在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高学敏任职公司董事期间,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的销售业务无任何影响,其担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也不参与其经营管理。

(三)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本公司向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销售本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心可舒片,协议销售的产品均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销售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交易预计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该交易预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15 年预计发生的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

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5-010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60% - 610%盈利:282.41万元
 盈利:1,863.91万元-2,005.11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主导产品心可舒片2013年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完成了国内大部分地区的销售网络布局。前期市场开发费、市场推广费等大量投入开始收获成效,心可舒片的销售市场趋于稳定成熟,促进收入持续增长。

2、公司在保证销售规模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区不同的市场特点,充分调整销售费用结构和投入模式,灵活分配资源,确保各项市场费用的合理使用,销售资源使用效率得到显著提高,促进净利润持续增长。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2015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6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85元,扣除发行费用1,6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907万元。于2007年1月16 日存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账号为397101561848094001(银行账号已变更为235102187418)。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鲁天恒信验报字[2007]1101号验资报告。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

净额

以前年度已投入本年使用金额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入募集

资金项目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余额

定期

存款

179,070,000.00149,418,782.51   7,022,430.8143,648.3036,630,000.00

(二)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32号文批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200万股。经与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1,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6元,扣除发行费用1,1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6,162万元。于2008年8月14日缴存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账号为37700508101801005771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万会业字(2008)第2372号验资报告。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公司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97101561848095001(银行账号已变更为236402187410)。

2、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 净额以前年度已投入本年使用金额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直接投 入募集 资金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专户 余额定期 存款
261,620,000.0063,814,629.36   40,536,534.3231,904.96238,31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自2008年4月22日起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款方式年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35102187418活期存款43,648.3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44215836366定期存款13,08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23423065108定期存款21,5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33823114444定期存款2,050,000.00
合 计  36,673,648.30

(二)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款方式年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36402187410活期存款24,817.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05081018010057711活期存款7,087.9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44215836366定期存款7,44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35123064413定期存款63,7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05081608510005823 -00597648定期存款70,08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05081608510005823 -00597646定期存款20,6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05081608510005823 -00597647定期存款49,47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05081608510005823 -00597649定期存款25,42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05081608510005823 -00597652定期存款1,600,000.00
合 计 238,341,904.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金 额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17,907.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941.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年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募集资金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心可舒GMP车间建设项目4,564.454,564.454,564.45 5,767.591,203.14126.362009年 3月2,809.66
中药提取GMP车间建设项目4,927.174,927.174,927.17 5,355.41428.24108.692009年 3月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640.202,640.202,640.20 3,818.881,178.68144.642009年 3月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900.002,900.002,900.00  -2,900.000.00  未投入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15,031.8215,031.8215,031.82 14,941.88-89.9499.40 2,809.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中药提取GMP 车间建设项目、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单独产生效益。 2、心可舒GMP 车间建设项目、中药提取GMP 车间建设项目、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建设期间建筑材料以及人工价格大幅上涨原因造成成本超过了项目预算。项目完工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 年3 月进行了GMP 认证,因此实际于2009 年3 月正式投入生产。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差异原因:该项目计划在原有22个省级营销办事处的基础上,扩建至40个营销办事处,购买房产,但是自2008年开始,全国房价非理性迅猛上涨,公司为规避房价波动风险,延迟实施了该项目。营销网络建设是公司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公司将择机继续实施该项目。 4、心可舒GMP 车间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心可舒片已增补进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虽然公司采取了扩展营销网络、提高产品销售区域的覆盖率等措施,营业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但增长至预期收益还需一定时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收入)36,673,648.30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648.30元、定期存款36,63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由于公司老厂区土地已被政府收回,公司已于2008年12月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公司用研发中心部分闲置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二)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金 额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26,162.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81.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年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募集资金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口服液GMP车间建设项目4,949.564,949.564,949.56 1,572.43-3,377.1331.77  
胶囊剂GMP车间项目4,652.954,652.954,652.95 1,604.88-3,048.0734.49  
颗粒剂GMP车间项目4,461.284,461.284,461.28 1,550.16-2,911.1234.75  
膏剂GMP车间项目4,892.214,892.214,892.21 1,653.99-3,238.2233.81  
滴丸车间GMP 建设项目6,015.756,015.756,015.75  -6,015.75   未投入
丹参GAP 基地建设项目4,244.434,244.434,244.43  -4,244.43   未投入
滴丸研发平台1,821.511,821.511,821.51  -1,821.51   未投入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1,037.6931,037.6931,037.69 6,381.46-24,656.2320.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公司现有产能足以满足目前销售需求。因此,公司延缓了口服液GMP车间建设项目、胶囊剂GMP车间项目、颗粒剂GMP车间项目、膏剂GMP车间项目的投入。 2、由于以上原因,滴丸车间GMP 建设项目、丹参GAP 基地建设项目、滴丸研发平台没有进行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收入)238,341,904.9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904.96元,定期存款238,31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公司老厂区土地已被政府收回,公司已于2008年12月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公司用研发中心部分闲置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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