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4日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4日9:30-11:30和13:00-15:00(当天交易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9号翔安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2 |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25,000,000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15,750,000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509,250,0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5.51%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2.57%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82.94%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37,65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3% |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林天福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现场会议由董事周世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2人,董事林天福先生、林清辉先生、程立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松奇先生、宋常先生、叶林先生、李玉中先生、林涛先生因事请假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黄惠泉先生、樊凌云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世勇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25,124,700 | 100 | 12,956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