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0.12.02—2015.01.12 | 4.419 | 19,210,189 | 1.09 |
大宗交易 | — | | | |
其它方式 | — | | | |
合 计 | | 4.419 | 19,210,189 | 1.09 |
注:减持比例系按照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国光”)在减持期间每笔减持股数占减持时公司当时的总股本的比例累加所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3,467,915 | 4.75 | 13,870,237 | 0.6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467,915 | 4.75 | 13,870,237 | 0.6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5,056.82万股, 公司总股本增至744,418,701股,世纪国光持有22,254,91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99%。
2、201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744,418,7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48,883,74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93,302,441股,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国光”)持有26,215,93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93%。
3、201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893,302,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78,660,488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71,962,929股,世纪国光持有31,459,12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93%。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向包括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的投资者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154,123,500股。经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2,226,086,429股,世纪国光持有31,459,12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41%。
5、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世纪国光2015年1月12日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226,086,429股的比例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自2010年12月2日发布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告,至2015年1月12日止,合计减持数量超过1%,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股东减持股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减持不存在履行最低减持价格等的承诺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