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刊登了《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14年12月29日刊登了《关于国有股东拟转让公司全部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总计46,200,000股)事项进行了公告。
2015年1月13日,公司接到宝光集团发来的《关于国有股权公开征集结果的通知》获悉,截止2015年1月8日,宝光集团收到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融昌航)和深圳伯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伯特”)提交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中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其中:北京融昌航意向受让23,321,246股;深圳伯特意向受让22,878,754股。宝光集团对北京融昌航和深圳伯特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宝光集团公开征集公告要求,初步确定北京融昌航和深圳伯特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意向受让方。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能否取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