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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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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0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的“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人民币14,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090”号公告)。

 截止2015年1月1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4,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102.26万元,年化收益率4.3%。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甘肃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119期》,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095”号公告)。

 截止2015年1月13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6,000万元,取得的收益为21.04万元,年化收益率4%。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5 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使用总额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4-040”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在交通银行永昌路支行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1R),本评级为交通银行内部评级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4,000万元

 6、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7、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4.3%

 8、认购期限: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认购该理财产品,拟投资时间为34天。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上述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为零。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结算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结算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实施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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