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3日、2014年12月27日、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继续停牌公告》,且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2日起停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延期复牌能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细致严谨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且连续停牌不超过20日。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与国资部门的沟通工作仍在进展当中
由于本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资产权[2009]11号)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应于意向阶段即与省国资委进行沟通,并将方案逐级报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符合上述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与国资管理部门正在沟通中。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遴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经公司进一步讨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需锁定三年,公司需一定的时间遴选投资者,并与意向投资者就非公开发行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截至目前,投资者遴选工作和针对意向投资者的沟通协商尚未最终完成。此外,已表示有意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正在履行其内部的投资评估和审核程序,相关事项正在审核过程中。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非公开发行初步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需锁定三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遴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正在商谈确定过程中。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非公开相关事宜,并确定最终方案:
1、公司将加快与意向投资者的沟通协商进程,尽快确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
2、公司将加快与国资部门的沟通进程。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日。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