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4年第23号公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星”)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安徽国星技术中心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安徽国星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的肯定,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助于公司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此认定后,安徽国星将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安徽国星还可通过向有关部门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计划和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等,申请国家对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安徽国星技术中心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