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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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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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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实现净收益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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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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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依据前述第1项每季度进行的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收益分配);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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