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要求,陈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陈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鉴于公司2013年12月20日实施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文件要求,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陈静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外部董事成员所占比例低于上述文件的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陈静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陈静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陈静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