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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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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矿业,股票代码:000426)已自2014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12月12日、12月18日、12月25日及2015年1月5日披露了《兴业矿业: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78)、《兴业矿业: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4-85)、《兴业矿业: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4-86)及《兴业矿业: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1)。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矿业,股票代码:000426)将于2015年1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连续停牌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2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2月12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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