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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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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5-00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配套融资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向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新星景天商贸有限公司、华夏新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北京万和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海南万方盛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5%股权、秦皇岛鼎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张家口宏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香河义林义乌小商品集散中心有限公司97.12%股权、延边万方龙润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为提高本次交易整体绩效,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201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3年12月13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审核。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时间较长,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因逾期已经失效,无法继续进行。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详情请见2015年1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呈送了《关于撤回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申请》。

 2015年1月9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上述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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