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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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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内幕交易释放三信号
□本报记者 顾鑫

 □本报记者 顾鑫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通报近年来针对内幕交易的执法工作情况。监管部门打击内幕交易毫不手软,且打击力度呈现不断升级的态势。对于A股市场参与者,应当关注这一现象所释放的三大信号:一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论角色轻重都不能对触碰“高压线”有任何侥幸心理;二是随着政策措施的完善,卷入内幕交易并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可能触发退市;三是投资者应更加重视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分析,提升价值投资能力,促进形成合理的股权文化。

 目前,证监会已将涉嫌利用43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从事非法交易的125名个人和3家机构移交公安机关。对照以往披露的情况,打击内幕交易的力度之大几乎前所未有,这绝非是“一阵风”,而是会不断持续下去,且范围不断扩大、力度进一步加大。这种变化可以称为打击内幕交易的“新常态”,与当前资本市场的一系列改革发展相适应。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和事前审批的放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正切实得到落实和深化,而对于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必然会加快转型。

 现象背后应当还有更深的含义值得市场各方细细体会。一是随着监管技术的升级和打击力度的加大,内幕信息链条上的知情人都应当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应当认识到,无论角色轻重,内幕交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都在增大,而被发现后则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比如,有的违法者可能并不是最核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只是内幕信息传播链条的中间甚至末端环节,但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启用让这类行为无处遁形。还有的违法者可能认为移交公安机关后依然有规避处罚的机会,但从最近的案例看,被移交公安意味着很可能会同时遭受行政处罚和司法制裁。

 二是打击内幕交易看起来主要是处罚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个人和机构,上市公司不会受到影响,但未来的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了解到上市公司核心信息,内幕信息的传播与他们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这些主体自身并未进行股票买卖的操作,也有可能通过代持或者非法利益分成等形式获利。更恶劣的情况是,上市公司通过披露虚假信息或者改变信息披露的时间窗口方便利益相关个人或机构买卖股票获利,涉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一旦获得认定则应当受到退市的处罚。

 三是从政策的意图看,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无疑是要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随着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基本站在了同一起跑线,差别在于获取公开信息的速度和对于信息的价值判断能力。要在未来的投资中取胜,不能轻信“小道消息”,而是要切实研究政策、行业和公司,真正从基本面出发进行价值投资。实际上,也只有形成这样的股权文化,才能切实增强市场的有效性和真正保护投资者权益,不断提升投资者入市尤其是长期资金入市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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