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0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相关规定的变化,现将该公告附件作出修订,修订后“附件1、附件2”附后。
除上述更正外,《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它内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权数 |
| 1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 |
| 1.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东女士 | |
| 1.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虞晓锋先生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 | 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 |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 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 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961 | 株冶投票 | 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2项议案(议案1不适合一次性表决)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东女士 | 1.01 |
| 1.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虞晓锋先生 | 1.02 |
| 2 | 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 2.00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注:本次会议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5年1月19日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96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96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961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961 | 买入 | 2.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961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2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东女士 | 1.01 | 2000 | 1000 | 1500 |
| 独立董事候选人:虞晓锋先生 | 1.02 | | 1000 | 50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