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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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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1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与黑龙江省粮食局签署关于粮食仓储物流和深加工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协议涉及公司的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中与公司有关的主要内容

 1、此次战略合作以“政府引导、部门推动、企业运作、共同发展”为基本原则,旨在深化双方合作关系并促进黑龙江省粮食仓储物流和加工产业的长足发展。

 2、双方合作在黑龙江省内合理布局,力争在五年内新建1000万吨粮食仓储能力和300万吨粮食深加工能力,打造全国最大的粮食全产业链经营龙头企业。通过粮食仓储物流与深加工的优势互补,缓解黑龙江省粮食仓容不足的压力,促进农民余粮的顺畅流通和就地转化,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质量。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象屿集团旗下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主要平台,将有机会获得相关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完善在黑龙江省的粮食产业链布局,促进农产品供应链业务发展。

 对于协议下涉及公司的具体合作项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及其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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