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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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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杨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丛国庆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杨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1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5625

联系电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电子邮箱:sggf@shasteel.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1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定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附件:杨华先生简历

杨华先生,汉族,生于1979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助理,证券事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同意聘任杨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杨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5625

联系电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电子邮箱:sggf@shasteel.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杨华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杨华先生,汉族,生于1979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助理,证券事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5日—2015年1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15:00至2015年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杨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披露时间:2015年1月10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5年1月2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24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5。

2、投票简称:“沙钢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沙钢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

 议 案 名 称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补选杨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就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对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补选杨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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