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01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2015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污水处理厂投资额增加及相关处理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
水公司”)投资建设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污水处理厂事宜。
根据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关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中和污水处理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成高经审[2014]222号),现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额为21,025.36万元,较原预计总投资14,000万元增长了7,025.36万元,其中土地调价增长5,7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25.36万元。情况如下:
(一)土地调价增长5,700万元
根据成都市高新区城管环保局《关于中和组团污水处理厂用地相关事宜的函》(成高城环函[2014]60号):因该项目用地地块控规无法调整,将按照现有市政用地的价格135万元/亩出让,较特许协议约定价格上涨了95万元/亩,从而导致该项目土地费用增加约5,700万元。经协商,高新区城管环保局将采用协议支付的方式将土地费用增加部分5,700万元一次性拨付排水公司,该投资额增加部分将不影响公司对于中和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额,同时以后各期污水处理服务价格和利润也不受影响。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加1,325.36万元
上述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导致年折旧费用增加约55万元,对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率影响很小,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率仍保持8%的水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康荔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康荔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现同意康荔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对康荔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02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执行该项准则,需要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公司目前不涉及上述情况的权益性投资,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其他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执行该准则,对职工薪酬进行重新分类,扩展职工薪酬适用内涵,重新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二级科目明细,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日常核算范围与会计科目设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该项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1)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大类,并列示了各类别的明细范围。(2)对原列入资本公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等权益项目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单独列示。
公司目前不涉及相关事项,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修订后的准则对控制进行了重新定义,规范了合并报表的范围与程序。公司核算与规定一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已按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业务中涉及需要公允价值计量的业务,已按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公司暂无合营安排的情况,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主体,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