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2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cninfo.com.cn 上的2014-052 号公告):因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的通知,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自2014年12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cninfo.com.cn 上的2014-053 号公告)。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与主要股东及相关各方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并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
为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