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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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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签订《扩租协议(写字楼)》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扩租协议(写字楼)》,扩租民生金融中心A座(产权证标识为1幢)15层建筑面积为739.2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每月租金总计人民币269,840.85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24,396.57元。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宏先生、齐子鑫先生、刘洪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同意子公司签订《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建筑面积为341.1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每月租金总计人民币124,501.50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1,256.30元。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宏先生、齐子鑫先生、刘洪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关于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鲁桂华先生已增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须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钱爱民女士

 委 员:李慧中先生、鲁桂华先生、陈良栋先生、严兴农先生

 (二)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李慧中先生

 委 员:钱爱民女士、鲁桂华先生、陈家华先生、刘洪伟先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鲁桂华先生

 委 员:钱爱民女士、李慧中先生、王宏先生、陈家华先生

 (四)战略发展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王宏先生

 委 员:齐子鑫先生、陈家华先生、李慧中先生、鲁桂华先生

 四、关于公司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03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租赁

 办公用房有关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1、本公司扩租办公用房事宜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续租协议》,约定承租民生金融中心A座(产权证标识为1幢)15层A01、A02、A03-1单元,建筑面积为 787.20平方米的办公楼,租赁期限至2017年7月31日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续租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35)。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5年1月8日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扩租协议(写字楼)》,扩租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建筑面积为739.2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每月租金总计人民币269,840.85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24,396.57元。

 扩租完成后,公司每月支付租金合计557,168.85元,物业管理费50,374.17元。

 2、子公司租赁办公楼事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8日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建筑面积为341.1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总计人民币124,501.50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1,256.30元。

 (二)关联关系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已由公司201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宏先生、齐子鑫先生、刘洪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名称: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辉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1014612247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办公设备。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先生。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系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份,公司主要业务为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管理以及商业及办公用房出租。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要负责集团总部大厦--民生金融中心的资产管理工作,管理面积为25万平米。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468,541,760.26元;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06,678,575.23元;2013年末净资产为685,954,257.84元。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4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资产1,152,583,145.66元,净资产991,100,699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4,765,078.82元,净利润305,146,441.16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扩租的办公楼位于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A03-2、A03-3、A05-1、A05-3单元,建筑面积为739.29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二)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租赁的办公楼位于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A03-4单元、A05-2单元,建筑面积共计341.1平米,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参照北京市写字楼租赁的当前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署的《扩租协议(写字楼)》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2、承租单元: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A03-2、A03-3、A05-1、A05-3单元,建筑面积为 739.29平方米。

 3、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4、承租期内,扩租单元的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36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租金总计人民币269,840.85元;扩租单元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3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物业管理费合计24,396.57元。

 5、本次租赁扩租单元的押金为882,712.26元,于《扩租协议(写字楼)》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6、承租期限内,公司租赁承租单元所发生的水、电、通讯、中央空调超时费及其他费用等费用由公司按《租赁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7、承租期限内,公司提前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续租协议》及本协议的,公司根据《租赁合同》、《续租协议》及本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押金抵作公司的违约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不予退还。

 8、《租赁合同》、《续租协议》及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本协议未约定内容,均按《租赁合同》、《续租协议》的约定执行;本协议约定内容与《租赁合同》、《续租协议》不一致的,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10、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拟签署的《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承租单元: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A03-4单元、A05-2单元,建筑面积为 341.1平方米。

 3、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首个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支付。以后每月起始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支付当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4、承租期内,承租单元的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36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租金总计人民币124,501.50元;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3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物业管理费合计11,256.30元。

 5、本次租赁扩租单元的押金为407,273.40元,于《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签订之日支付。

 6、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7、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异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均只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2014年以来,公司围绕业务转型启动并购重组,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加快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业务转型提前布局,增强人力资源储备,同时也为增强与所属公司的沟通、联系,便于对子公司的管控,公司及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决定租用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办公用房。

 民生金融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办公及配套设施完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办公和稳定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费用,但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支付给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租金336.59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并基于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达成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扩租协议(写字楼);

 4.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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