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02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及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于2014年12月26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物产集团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同意将剥离非上市资产后的物产集团约60%-6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资公司”)。
2015年1月8日,本公司接到物产集团通知,物产集团于2015年1月7日接到其控股股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印发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省物产集团公司62%国有股权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15]1号),浙江省国资委将物产集团62%国有股权,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按经审计后账面数无偿划转给综资公司。
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前,浙江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物产集团100%的股权,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完成后,综资公司持有物产集团62%的股权,并通过物产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31.12%的股份(其中物产集团持有本公司30.62%的股份,物产集团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0.5%的股份),综资公司将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已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需经中国证监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及核准豁免相关义务人相应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综资公司取得本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上述股权后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物产集团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
2.《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省物产集团公司62%国有股权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03
物产中大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0日,本公司发布了《物产中大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相关资产整体上市事项对本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0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2014年12月10日,本公司发布了《物产中大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0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初步确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内容是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式,实现物产集团整体上市,具体方案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草案为准。目前,重大资产重组总体方案已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范围广,程序复杂,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论证、完善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