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1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已到期,自即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将变更为《中国证券报》。
公司对《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8日起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将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3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转让前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25%股份,转让后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变动前的何长津变动为曹飞。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15年1月7日,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万鸿集团”)获悉控股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投资”、“出让方”)与曹飞签署《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曹飞关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5,888,6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
2、曹飞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购入8,550,418股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
3、曹飞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本次协议转让合计将持有本公司54,439,09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65%,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后,美城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方: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月嫦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2207C房
受让方:曹飞
身份证号:32128319830706****
住址:上海市长宁区富贵东道
美城投资与曹飞于2015年1月7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曹飞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美城投资持有的万鸿集团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45,888,672股股份,占万鸿集团总股本的18.25%,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00,000元整,即5亿元。
三、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前,美城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何长津通过间接控制美城投资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美城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自然人曹飞。
四、其他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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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于三日内发布《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的同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因筹划的股权转让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 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1月7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投资”、“出让方”)与曹飞签署《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曹飞关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888,672股股份。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曹飞
2、转让标的
曹飞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美城投资持有的万鸿集团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45,888,672股股份,占万鸿集团总股本的18.25%。
3、协议对价
经协商,双方同意转让对价为: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00,000元整,即5亿元。
4、付款安排
(1)第一笔转让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曹飞向专户支付预付款2亿元;
(2)第二笔转让款:在股份交割日后三日内,曹飞向美城投资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1亿元;
(3)第三笔转让款:在股份交割日后三十日内,曹飞向美城投资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1亿元;
(4)其余1亿元:自股份交割日后,按每季度1,250万元分8期进行支付,该等款项直接支付至美城投资指定账户,每期最后支付期限为每季度末(即3月、6月、9月以及12月末)。
5、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将于三日内发布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曹飞
身份证号:32128319830706****
住址:上海市长宁区富贵东道
三、本次股份转让涉及本公司控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前,美城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何长津通过间接控制美城投资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美城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自然人曹飞。
四、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45,888,600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将在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后办理相关股份转让的过户程序。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的同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