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建成区工业企业通过“三旧”改造迁建东海岛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了项目迁建奖励资金5,286.45万元,已于2014年5月9日收到其中的3,000万元,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5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政府奖励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临 013)。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上述项目迁建奖励资金余下的2,286.45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奖励资金2,286.45万元全部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全额影响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