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基板切割
将外购的大片玻璃基板切割为相应尺寸的LCD玻璃基板并清洗干净。
②对于ODF工艺的Panel
对于ODF工艺的产品,在清洗完成后并且进行Cell Test测试,筛选出不良的Panel基板。
③组合玻璃基板并液晶灌装
将两片玻璃基板按固定间隔固定,以框胶及导电胶封在二片玻璃边缘并留下一个或二个缺口,将液晶面板放到真空室,透过预留的缺口把液晶面板的空气抽掉,然后借助大气压力灌入液晶(液晶是一种介于固体和液体之间的化合物质),再使用UV胶将灌晶口封闭,完成液晶灌装工序。
④贴偏光片(POL)
在液晶面板上下两侧贴上二片垂直方向的偏光片,两片偏光片的角度要和彩色滤光片、TFT的PI配向膜摩擦的角度平行,贴偏光片制作完成。
液晶显示器的成像必须依靠偏振光,所有的液晶面板都有前后两片偏振光片紧贴在液晶玻璃上下,组成总厚度1mm左右的液晶片。如果少了任何一张偏光片,液晶片都是不能显示图像。
⑤IC压著(COG)
偏光片贴附完成后,在液晶面板的外侧搭载DRIVE IC(DRIVE IC是很重要的驱动零件,主要用来控制液晶颜色、灰阶亮度开关),该工序是在液晶面板外引线集中的区域,通过放屏、放ACF(异方性导电胶)、放芯片、对位检查、芯片压接、封胶、检测等工序将的IC 芯片压接粘在其间,在绑定IC的过程中先对IC进行预压,再本压。利用ACF将各端点按要求压接在一起,再用封接胶封住。此时,装有芯片的液晶面板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LCD 模块。
⑥FPC压著(FOG)
通过ACF 粘合,在一定的温度、压力和时间下热压,将FPC柔性电路板与LCD 模块连接,实现外接驱动电路的连接。其制造工艺主要包括ACF 预贴、预邦定、主邦定、检测等步骤。
⑦制作印刷电路板(SMT)
用贴装设备将芯片﹑电阻﹑电容等贴装元件贴在有焊膏的PCB板的相应焊盘位置上﹐再通过回流焊高温焊接,完成电子元件固定在PCB上的一个制作过程。制作完成的印刷电路板与FPC柔性电路板或LCD 模块连接,实现外接驱动电路的连接。
最后保护胶涂布并固化,完成LCD模组组装工序。
B、LCM模组组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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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LED背光源模组组装工序(BLU)
背光源模组包括LED背光灯、胶框(housing)、导光板(Light Guide Plate)、反射片(Reflector)、扩散片(Diffuser)、增光片(BEF、棱镜片)、黑白胶(CurtainTape)等。具体组装流程是将LED背光灯进行焊接并制作胶框组件,将导光板放入胶框组件中完成胶框半成品制作,再将反射片放入下铁框,将下铁框与胶框半成品组装为一体,组装完成后在上下两侧分别贴附扩散片、增光片,完成背光模组(BLU)组装工序。
②LCM液晶显示模组组装工序
在LCD模组后附LED背光源模组并用铁框固定,完成LCM液晶显示模组成品组装工序。
(2)LED背光源产品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工艺流程
LED背光源模组系LCM液晶显示模组的构件之一,LED背光源产品工艺流程图详见LCM模组组装流程图。
4、主要经营模式
星源电子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新产品,致力于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在整个业务环节中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其基本的业务流程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液晶面板、背光源、集成电路、偏光片、柔性电路板等,一般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公司的主要材料供应商均较为稳定,如与京东方、中华映管等主要玻璃基板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了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价格竞争力。在采购过程中,公司本着“质量优先、注重成本”的原则,通过“比质、比价、比服务”的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由PMC部物控人员依据营销部提供《订单评审表》中物料需求,在物料系统上核算库存物料,若物料不足时,编制《物料需求单》,向采购部门提出请购。采购部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录》,依据材料质量、价格、交期长短选择合适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材料采购;供应商按期提交货物,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货物进入公司仓库。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结合自身生产能力、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生产的内部组织过程如下:销售部门将客户订单需求通知PMC部,计划(PC)查询物料库存状况回复交期并制作《生产计划预测排程》指导生产,同时物控(MC)下达物料需求计划(MRP)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原材料采购,以确保生产不会发生停线待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及成品完工后由品质部进行质量监控和检测。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开展业务,直接和下游客户开展业务,确保与最终客户保持面对面的直接沟通和快捷服务。与客户的业务开展采用订单模式,营销部接到客户订单时,经评审能够按期提交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时,与客户签订正式的合同订单,每周下达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并安排交货计划及收款计划,对于重点客户优先组织安排生产,并重点跟踪产品排产计划及交货进度。
当客户出现新的产品型号和规格需求时,先由研发部进行相应的技术可行性评估后,制作样品并经客户确认后,研发部门对新产品进行设计并提供产品生产作业指导书,与客户签订正式的合同订单,由生产部组织安排生产。在货款结算方面,公司针对每个客户制定信用付款额度及付款方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控制坏账风险,公司一般执行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方式结算,对于长期业务合作的大客户给予适度的信用期,通常采用每月的方式进行结算。
对于通用产品,营销部门根据市场季节性需求预测,适度安排生产备货,以便迅速按照客户订单要求实现供货,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客户产品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
5、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星源电子最近两年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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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一期内,星源电子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2%、95.29%和96.91%,主业较为突出。
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81.63%,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
①受益于平板电脑等领域的爆发式增长推动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
随着苹果公司推出的iPad,正式开启了平板电脑市场,以苹果、三星为代表的厂商迅速占领了市场,并推动市场高速增长。在中国,以纽曼、声华、易方等二线品牌的厂家也不甘落后,占领了大部分的中低端市场份额,极大的促进了行业的快速增长。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全球平板电脑的出货量为2.171亿台,较2012年的1.442亿台增长了50.60%。Gartner也发布报告称,2013年全球平板电脑销量为1.954亿部,同比增长68%。同时,根据DisplaySearch的报告显示,中国已在2013年成为世界第二大平板电脑市场。随着智能手机市场利润空间的不断压缩,市场竞争已进入白热化,平板电脑市场正当其时,未来市场空间很大。根据DisplaySearch预测,未来几年全球平板电脑的销量将持续上升,2017年将超过4亿台。
2013年度,星源电子凭借着产品质量和市场响应速度优势,依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迅速调整产品结构,将产品规格尺寸覆盖到3.5~11.6英寸,销售领域延伸到手机、平板电脑、汽车车载产品、仪器仪表等市场,如新开拓了深圳市三美琦电子有限公司等重要客户,使得星源电子在旺盛的市场需求推动下,实现了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②对长期稳定的大客户粘性能力较强,实现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星源电子配备专门的营销团队,收集、存储、分析各类与公司发展相关的信息,及时把握市场动向,并与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互信互利的紧密合作关系,参与大客户的产品升级及新产品显示方案的设计,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方案和样品提供,并迅速按照客户订单要求实现量产。快速的响应速度,大大增强了与大客户的业务粘性,2013年度星源电子的主要客户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销售额均较2012年度实现大幅增长,从而使得星源电子2013年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幅较大。
③价格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实现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星源电子液晶显示模组的终端电子产品消费市场价格竞争较为激烈,为提升价格竞争力,2013年度星源电子对产品生产线进行了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并有效降低了人工成本,使得公司价格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吸引了大批客户的订单,公司在预收货款或现款现货的前提下,也积极采取“薄利多销”营销政策,实现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2)产品的产量和销售情况
星源电子近两年一期主要产品LCM液晶显示模组产能、产量和销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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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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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五名客户及销售额情况
星源电子近两年一期前五名客户及销售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近两年一期前五名客户中,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的50%情况,不存在对关联企业的销售。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订单比2013年下降的原因分析如下:
星源电子对第一大客户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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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有情况看,2014年度相对2013年度,星源电子对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额是下降的。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第一,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其对星源电子的采购额下降较多。第二,星源电子2014年度大力拓展新产品LCM液晶显示模组(IPS屏)的市场销售业务,也相应减少了对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产品的配套供货。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熊猫,股票代码600775)2014年8月28日公告的关于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4]10549号),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从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以看出,其2014年业务相对2013年在大幅萎缩,具体报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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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采购及产品成本情况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星源电子最近两年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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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星源电子的主要原材料系液晶玻璃、IC芯片等。报告期内,星源电子的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稳定。
①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
单位: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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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额情况
星源电子最近两年一期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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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年一期前五名供应商中,无星源电子的关联方,也无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的50%的情况。
7、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合理的生产操作工艺流程,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总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安全责任逐级明确至一人一岗,最大限度地避免生产过程中可能对操作者产生的伤害,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公司通过提高生产工艺设备自动化程度,采用安全防护栏板装置、红外线安全防护监控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安全防护,同时公司还注重员工的上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报告期内星源电子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没有重大污染,已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过程基本属于物理过程,主要表现在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及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音,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比较小。报告期内,星源电子未发生过重大环保事故。
8、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星源电子在产品品质方面实施精细管理策略,制定了企业的质量标准,在产品生产的整个流程中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到成品检验的每一道工序严把质量关,关注过程控制和持续质量改进,致力于研发生产高品质产品。公司目前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每年对管理体系进行内审、管理评审和外审,适时地组织纠正和改进,有效促进质量体系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优良的产品品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质量控制流程
①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
星源电子在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具有严格的管理,通过供方调查、供方评鉴、样品检验、批量试产、供应商审核、季度考核等方式确认合格供应商的范围,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确保向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公司质量标准要求。
在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环节,品质部的材料检验人员根据企业质量标准进行严格的来料检验,并定期对库存的原材料进行巡检,以充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生产的要求。
②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生产环境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条件,不清洁的生产环境会导致产品不合格,公司拥有无尘车间,并定期对生产设备做检测和维护,确保了生产环境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严格按照研发部门提供的各产品的工艺标准、操作规程等指导文件组织安排生产,品质部通过首件检验、制程巡检、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等措施全过程参与产品的各工序生产环节质量控制,同时在各工序生产交接时,由生产人员采取自检、互检、复检的方式参与质量控制,确保整个生产过程中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况。
品质部定期根据产品生产的作业指导书,检查生产员工的工艺执行情况,分析不良品产生的原因,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制订纠正措施并予以落实,如属工艺设计问题,及时反馈给研发部门,由研发部门提出解决方案并重新制定作业指导书,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良品率。
③检验、试验设备、仪器和量具的控制
品质中心对所有的检验设备、检验仪器、量具进行统一管理,按照设备检测标准进行定期的校验,确保所有检验设备、检验仪器、量具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测量系统的稳定性。
(3)质量纠纷处理
公司在产品销售合同中规定了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条款,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般依据该等条款加以协调解决。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并由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通过收集客户不良品信息、安排客服工程师前往客户现场处理、确定不良品处理方案、查明原因并安排返修计划、分析原因并改善生产工艺、重新发货并跟踪返修件使用情况等程序解决产品使用中的质量问题。报告期内星源电子未出现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情形。
9、技术研发情况
(1)研发和技术创新情况
星源电子研发技术中心囊括了LCM研发部、BL研发部、LCM 生产工程部、BL 生产工程部、工模部。研发中心主要以创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为己任,同时以选择和引进国内外行业内较为成熟产品为主要职责,在针对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进行学习和优化从而逐步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
早在2009年度,星源电子研发团队就设计并研发出7英寸大基板面板显示屏产品并实行量产,研发技术走在了行业的前沿,也标志着星源电子研发中心团队正式走向自主研发道路。目前,星源电子研发团队已设计并研发出3.5~11.6英寸的各规格LCM液晶显示模组,在研发技术、生产产量和产品品质等各方面均居行业优势地位。
在技术创新方面,星源电子同韩国、台湾、大陆面板供应商均有合作,并且和各大IC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在新技术方面能够与面板供应商、IC供应商快速的进行交流和验证,及时掌握新技术发展动向,指引星源电子研发中心团队技术研发方向,满足客户对于新产品新技术的需求。
在人才储备方面,星源电子根据自身业务和技术发展的需要,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和吸引市场优秀人才,强化研发人才建设。公司建立了各项规范的管理制度,采取项目管理,内部竞争上岗,内外部择优选择等竞争模式,努力营造一个支持创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技术创新积极性,促使企业技术创新资源得以发挥最大效应。目前星源电子研发团队较为稳定,拥有软件、硬件、结构、工程、模具等多方面专业人才,覆盖到电子、电力、信息工程、计算机、机械、化工、电气等各领域。
在硬件保障方面,星源电子拥有BM-7、BM-5A、K-10、K-8、CA-210等高端光学测试仪器和平台,拥有网点模拟软件、激光网点仪器、示波器、逻辑分析仪、LVDS/TTL信号产生器、镭射修复仪等研发仪器,拥有研发高低温试验室、产品老化室等实验室,这些研发设备及实验室能够让研发团队对研发的新产品进行充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测试,保证了研发产品的质量。
在研发与生产协作方面,星源电子始终坚持研发服务于生产、服务于客户,研发技术中心生产工程部能够根据产品制作出完整的标准作业指导书及标准生产工时,并根据生产标准和工艺流程解决和完善新产品试产、批量量产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研发技术中心工模部能够根据研发设计图纸完成新产品部件模具设计并做出模具,模具覆盖到产品的铁框、胶框、导光板、导光板网点处理、冲切刀模、钢模等。整个研发技术中心与车间产品生产形成无缝对接,前期产品研发设计,其次工模部制作出研发所需的产品模具,然后生产工程部为产品量产提供工艺改善和标准工时优化,实现产品研发到产品量产的快速转换,第一时间满足客户的新产品需求。
(2)主要产品工艺、技术
①偏光片多连片贴附技术
传统贴附偏光片工艺是单片贴附,需要大量人员投入,不仅人工成本较高而且生产效率低下。星源电子通过制作专用夹具,能够将单片偏光片制作成与未切割玻璃基板相吻合的连片偏光片,并通过自动贴附机进行全贴附,实现自动多连片贴附偏光片工作,使得生产人员投入大幅减少并大幅降低人工成本,同时也提高生产效率,较传统的单片贴附至少提高5倍的贴附产能。
②多段FPC焊锡热压工艺技术
传统FPC和PCB连接时还在采用ACF热压工艺,成本高昂。星源电子采用更低成本的焊锡热压工艺代替成本较高的ACF热压工艺,完成FPC和PCB连接的工作,使得产品制造成本降低并可以防止FPC Pin和PCB Pin之间导通性,提高产品质量。
③防折断FPC电路设计
星源电子对传统的BL、FPC焊接进行了重大革新,将左右BL焊盘走线开窗设计和FPC对应的焊接走线进行了技术创新,有效避免了焊锡和FPC软硬结合区域多次弯折导致线路开路,BL电源无法导通,整个模组黑屏现象,提高产品良品率和客户使用良率。
④洁净生产技术
液晶显示模组及相关器件的生产,需要保证车间封闭、无尘、恒温、恒湿、无静电等。为保证产品质量,星源电子对生产车间的环境进行严格控制,采用了防尘除尘、排风、防静电、保温保湿以及环境监控等一系列综合环境控制技术,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大提高了产品良率。
⑤高效清洗技术
玻璃基板在切割后需要清洗洁净,传统的清洗工艺,容易造成玻璃上划痕和水渍残留,影响产品质量和良率。星源电子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清洗和烘烤技术,将清洗和烘烤环节结合,能够有效减少玻璃划痕和水渍残留,大大提高清洗效率和产品的良率。
(3)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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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1)固定资产
截至2014年9月30日,星源电子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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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9月30日,星源电子主要生产设备(原值10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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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9月30日,星源电子固定资产原值为8,159.95万元,账面价值为3,732.77万元,固定资产总体成新率为45.75%,处于较低水平,未来星源电子将面临较大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对星源电子的未来生产发展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的主要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星源电子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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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目前正在复审过程中,已通过公示阶段。
(3)公司的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星源电子已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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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的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星源电子拥有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共28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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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星源电子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5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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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使用权及主要经营性房产情况
星源电子目前的生产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田寮社区第四工业区系星源电子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租赁房产面积为39,445.57㎡,土地面积为16,250㎡。星源电子租赁的上述房产系建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出租方钟艺玲与承租方星源电子签署的《协议书》,星源电子租用的厂房及土地年租赁费710.02万元,租赁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租赁合同从租赁期开始到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都被有效执行,星源电子的生产及配套工序全部在该租赁的厂房内进行。
星源电子租赁的房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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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深圳市的历史原因,上述厂房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也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若星源电子目前租赁的厂房被强制拆迁,将对星源电子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若星源电子目前租赁的生产场所在租赁合同期内被要求拆迁,星源电子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寻找合法并适应星源电子发展需求的生产经营场地,并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由于星源电子的核心生产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采用分批搬迁的方式进行,因此搬迁工作不会对星源电子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星源电子实际控制人叶文新、钟艺玲夫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租赁房产土地的租赁期限内,若星源电子租赁自钟艺玲的房产土地如因拆迁或其他原因导致星源电子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本人将全额承担由此给星源电子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损失、停业损失等);若未来上述房产土地可以按规定办理权证的,则本人将根据星源电子及上市公司的要求,将上述房产土地转让给星源电子,相关转让金额按照届时所处区域的房产土地转让的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和天元律师认为,虽然上述星源电子承租房产和土地存在出租人无权处分甚至被要求搬迁的风险,但上述房产和土地用于星源电子的日常办公、生产及员工住宿等用途,可替代性强,搬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并且星源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已对该瑕疵可能给星源电子引发的损失承诺赔偿,因此,上述星源电子承租房产中的瑕疵不会对星源电子的持续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障碍。
3、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星源电子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4、或有事项
2014年1月11日,惠州大亚湾地中海电路板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中海公司”)起诉星源电子,要求星源电子支付自2011年12月至2013年3月的货款1,135.12万元、利息39.73万元,合计1,174.85万元。该案件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4)深宝法民二初字第318号,现该案件尚在审理中。叶文新、钟艺玲已出具承诺函,对于上述未决诉讼可能导致的星源电子的损失,本人承担无条件、连带的赔偿责任,并将按照各自持有新艺公司股权的比例进行赔偿,其中,叶文新承担70%的赔偿责任,钟艺玲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星源电子的负债总额为60,556.08万元,均为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
截至2014年9月30日,星源电子短期借款15,215.39万元,其借款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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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星源电子最近两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星源电子最近两年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星源电子负债率较高的原因
参考同行业类似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并结合星源电子进行比对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2012-2014年9月资产负债率情况
■
另外,上述公司的股东投入(股本+资本公积)、营业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2012-2014年9月股东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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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4年9月合并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类似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也相对较高,但由于其股东投入较多,在考虑相应的销售规模情况下,导致其资产负债率低于标的公司。
综上,星源电子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如下:一、股东原始投入较少,造成净资产较少,以致在销售规模增大的情况下,需借助债务融资,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二、公司产品毛利率相对不高,不利于公司资金积累。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交易标的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及星源电子提供的相关承诺:
(1)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星源电子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司法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约束;同时,交易对方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麦捷科技名下。
(2)交易对方已经依法对星源电子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3)2011年10月24日,皇岗海关对星源电子作出了皇关缉违字[2011]A89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星源电子在2011年9月8日以进料对口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批,经皇岗海关核查,申报进口导电胶1KG,实进1.32KG,少报多进0.32KG。因此,皇岗海关决定依法对星源电子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
2012年11月,皇岗海关对星源电子作出了皇关缉违字[2012]10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星源电子在2012年3月1日以加工贸易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PET胶膜6737.2千克,经皇岗海关核查,实进为偏光片(PET材质)6737.2千克,与申报不符。因此,皇岗海关决定依法对星源电子科处罚款人民币13,000元。
2014年3月11日,皇岗海关对星源电子作出了皇关缉违字[2014]00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星源电子在2014年1月8日以加工贸易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未切割液晶显示片(7寸)849.37千克,经皇岗海关查出实进909.37千克,少报多进60千克(2,000片),与申报不符。因此,皇岗海关决定依法对星源电子处罚12,000元。
上述处罚星源电子均已及时缴纳;上述罚款金额与星源电子当期资产、利润额相比很小,不会对星源电子的整体价值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和天元律师认为,上述星源电子海关处罚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星源电子最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及改制情况。具体交易及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之“一、标的资产星源电子100%股权、(二)历史沿革”。
3、原高管及核心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星源电子原高管及核心人员将不发生变化,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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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完成后,星源电子将与董事长叶文新、董事钟艺玲、副董事长周贵财、总经理钟志海、常务副总经理郭贵华、生产副总经理黄伟领、财务中心总监高海燕、技术中心副总监王惠奇、营销中心副总监唐素敏、供应链中心副总监胡利红共10人签署期限为五年附带竞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根据与叶文新等十人签署的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该十名自然人承诺星源电子股东变更为麦捷科技股东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少五年内仍在星源电子任职,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24个月内,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即不得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与星源电子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提供劳务,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其他原高管人员的劳动关系将不发生变化。
4、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截至2014年9月30日,星源电子无需要披露的重大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14年9月30日,星源电子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拟收购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一)关于交易标的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本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星源电子100%的股权为控股权。
(二)拟注入股权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100%股权,所涉及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存在转让前置条件及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相关投资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因此,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股权符合转让条件。
(三)星源电子股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星源电子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股东所持有的星源电子的股权权属清晰,且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四)拟注入股权相关报批事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购入资产不涉及有关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报批事项。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与结果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星源电子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4月30日。根据国信评估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4)第198号《资产评估报告》,国信评估根据标的公司的特性以及评估准则的要求,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星源电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546.42万元,评估值为82,168.68万元,增值额为70,622.26万元,增值率为611.64%。
评估基准日后,由隆华汇出资4,000万元认缴星源电子新增注册资本40万元,剩余3,960万元进入星源电子资本公积金,收益法评估结果若考虑该增资的影响,则星源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168.68万元。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在评估基准日,星源电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546.42万元,评估值为16,914.09万元,增值额为5,367.67万元,增值率为46.49%;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1、概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
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计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易于为市场所接受。
2、基本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纳入报表范围,且评估师根据目前所掌握资料可以明确判断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3)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企业价值,企业价值减去付息债务价值得出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a、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b、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c、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a、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b、被评估资产在可预知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处于正常、合理、合法的运营、使用及维护状况。
c、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尽责,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d、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e、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f、被评估单位不断加强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不会因人员变动影响公司的研发水平。
g、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仍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持续享有15%的所得税税率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h、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i、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j、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k、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l、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本报告的财务费用评估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汇兑损益等不确定性损益。
m、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被评估企业的现有的生产经营场所及未来增加产能需要扩大的生产经营场所均可按市场价格租赁取得,公司能稳定持续的长期租赁获得现有的生产经营场所及未来增产能需要扩大的生产经营场所。
n、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被评估企业的核心材料供应商、销售客户仍能按现有的情况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获得较稳定的订单及份额。
o、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对被评估单位或被评估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p、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4、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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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净现金流量估算及权益资本价值计算
根据星源电子公司的经营目的、产品构成、资本构成、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和所在行业外部环境及发展前景分析,持续经营的可能性很大,本次预测假设企业的经营年限为永续,预测期自评估基准日至2018年,2018年后预期收益保持稳定。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及预测
星源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集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其产品涵盖液晶显示模组、背光源等,广泛适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汽车车载产品、仪器仪表等领域。
星源电子创立之初即专注于光电与显示产品系统方案的研究开发,努力缩短光电与显示产品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致力于提升电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配合国内厂商实现产品国产化的目标。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沉淀和生产管理能力,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产品品质能力,使公司业务获得了迅速的发展。2009年2月,公司LCM液晶显示模组正式投产,产品覆盖到2.7寸至21.5寸各种尺寸,优质的产品品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满足各领域客户的旺盛需求。目前公司与京东方、中华映管等主要玻璃基板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成本控制、规模化生产提供坚实保障,使公司成为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并在7英寸至10.1英寸平板及车载领域确立了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随着未来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新一代广视角技术IPS(In Plane Swithchin)液晶显示屏产品向国内客户的延伸,公司销售额将实现快速增长,步入成长期。
星源电子公司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
星源电子公司现有模组产能2500万片/年,2015年计划新增产能2500万片/年,结合星源电子公司的经营规划、产能情况、产品价格趋势、行业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预测模组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及预测
星源电子公司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成本中,模组的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
直接材料主要为玻璃基板、偏光片、IC、FPC等;直接人工主要为生产人员工资;制造费用主要是人员工资、折旧、社保、低值易耗品摊销、电费等费用。
根据对企业生产成本的构成分析,直接材料伴随技术的进步及生产规模的扩大,相关原材料的成本呈持续平滑下降趋势,预计未来仍将延续并趋于平稳;直接人工根据企业增产所需人员数量及工资增幅进行预测,工资增长幅度参考企业工资水平及社会工资增长幅度,社保、福利费预测与工资相同;折旧费根据现有的折旧政策,根据现有的固定资产及未来增加的固定资产预测折旧;电费等费用,2014年根据已实际发生数及经营情况估算,2015年及之后根据2014年度相关费用占模组产量的比例乘以未来年度的产量预测(考虑变化趋势);租金根据租赁合同预测,目前在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710.02万元,租赁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出租方为钟艺玲,2015年为扩大产能而租赁的房屋预计年租金720万元,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租赁,租金根据房屋用途在成本与管理费用里分摊(其中2015年为扩大产能而租赁的房屋因未投产租金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租赁合同到期后,租金考虑一定幅度的增长。
主营业务成本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
(3)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分析及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其他业务收入中材料销售收入主要是垫类及铁框收入,其他主要是半成品销售收入等。
材料销售收入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及市场情况进行预测。其他收入不做预测。其他业务成本参考历史年度的毛利按毛利估算预测期成本。
预测年度的其他业务收支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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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
评估对象基准日财务报告披露,评估对象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应缴增值税为基数,按规定税率预测,星源电子公司的城建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应缴增值税参考历史年度应缴增值税占当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估算出合理比例乘以预测年度的营业收入得出。
(5)销售费用
星源电子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工资、运输费等。历史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在分析历史年度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变动趋势的基础上,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
工资、社保、福利费、折旧同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运输费参考历史年度占销量的比例和预测期的销量预测;财保费根据保险合同预测;其他费用根据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乘以预测年度的营业收入进行预测或根据费用趋势用绝对值或一定的增长幅度预测。
预测期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6)管理费用
主要内容包括研发费用、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等。历史年度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研发费用、职工薪酬费用、占管理费用比重较大。在分析历史年度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变动趋势的基础上,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
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租金同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无形资产摊销根据现有的摊销政策进行预测;研发费根据费用构成进行预测,各构成项目预测同管理费用;税金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进行预测;其他费用2014年根据已实际发生数及经营情
产品类别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86,432.67 | 96.91% | 127,043.57 | 95.29% | 69,944.94 | 93.20% |
LCM液晶显示模组 | 85,474.95 | 98.89% | 123,160.64 | 96.94% | 63,945.96 | 91.42% |
LED背光源 | 957.72 | 1.11% | 3,882.93 | 3.06% | 5,998.97 | 8.58% |
其他业务收入 | 2,758.03 | 3.09% | 6,274.49 | 4.71% | 5,102.47 | 6.80% |
合 计 | 89,190.70 | 100.00% | 133,318.06 | 100.00% | 75,047.41 | 100.00% |
年份 | 类别 | 年产能 | 产量 | 销量 |
2014年1-9月 | LCM液晶显示模组 | 2,500 | 1,386.17 | 1,282.22 |
2013年度 | LCM液晶显示模组 | 2,500 | 1,768.36 | 1,612.97 |
2012年度 | LCM液晶显示模组 | 2,000 | 1,027.57 | 904.57 |
产品类别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平均售价 | 增幅 | 平均售价 | 增幅 | 平均售价 |
LCM液晶显示模组 | 66.66 | -12.7% | 76.36 | 8.01% | 70.69 |
2014年度1-9月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收入总额比例 |
1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571.47 | 9.61% |
2 | 深圳市三美琦电子有限公司 | 8,432.28 | 9.45% |
3 | 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62.38 | 9.04% |
4 | 深圳市弘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838.63 | 5.43% |
5 | 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 | 4,207.96 | 4.72% |
| 合 计 | 34,112.72 | 38.25% |
2013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收入总额比例 |
1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7,293.41 | 20.47% |
2 | 硕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8,057.98 | 6.04% |
3 | 深圳市三美琦电子有限公司 | 7,049.57 | 5.29% |
4 | 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 | 6,972.95 | 5.23% |
5 | 深圳市华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 4,879.77 | 3.66% |
| 合 计 | 54,253.68 | 40.69% |
2012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收入总额比例 |
1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216.75 | 20.28% |
2 | 硕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6,196.18 | 8.26% |
3 | 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 | 5,018.55 | 6.69% |
4 | 深圳市华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 3,028.91 | 4.04% |
5 | 深圳市深创电子有限公司 | 3,169.47 | 4.22% |
| 合 计 | 32,629.85 | 43.49% |
期 间 | 2014年1-9月 | 2013年 |
金 额 | 8,571.47 | 27,293.41 |
项 目 | 合并报表数 | 母公司报表数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40,493.34 | 165,672.97 | 3,340.53 | 6,437.77 |
项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主营业务成本 | 73,987.87 | 96.62% | 111,839.66 | 95.64% | 62,256.21 | 92.61% |
LCM液晶显示模组 | 73,236.95 | 98.99% | 108,596.75 | 97.10% | 56,767.68 | 91.18% |
LED背光源 | 750.92 | 1.01% | 3,242.90 | 2.90% | 5,488.53 | 8.82% |
其他业务成本 | 2,587.42 | 3.38% | 5,094.24 | 4.36% | 4,968.17 | 7.39% |
合 计 | 76,575.29 | 100.00% | 116,933.90 | 100.00% | 67,224.38 | 100.00% |
原材料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金额(不含税) | 比例 | 金额(不含税) | 比例 | 金额(不含税) | 比例 |
液晶玻璃 | 44,633.03 | 83.70% | 82,049.82 | 87.02% | 56,177.24 | 87.12% |
IC芯片 | 8,692.75 | 16.30% | 12,240.00 | 12.98% | 8,304.00 | 12.88% |
合 计 | 53,325.78 | 100.00% | 94,289.82 | 100.00% | 64,481.24 | 100.00% |
原材料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液晶玻璃 | 35.20 | -3.65 | 38.85 | 4.29 | 34.56 |
IC芯片 | 2.68 | -0.23 | 2.91 | -0.37 | 3.28 |
2014年度1-9月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金额(不含税)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1 | 京东方 | 液晶玻璃 | 25,435.41 | 32.19% |
2 | 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 | 液晶玻璃 | 7,767.89 | 9.83% |
3 |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股份科技有限公司 | 偏光片 | 5,423.22 | 6.86% |
4 | 威特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IC芯片 | 4,493.14 | 5.69% |
5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液晶玻璃 | 3,764.49 | 4.76% |
合计 | 46,884.15 | 59.33% |
2013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金额(不含税)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1 | 京东方 | 液晶玻璃 | 41,444.53 | 30.36% |
2 | 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 | 液晶玻璃 | 17,210.26 | 12.61% |
3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液晶玻璃 | 13,112.02 | 9.61% |
4 | 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 | 液晶玻璃 | 8,854.70 | 6.49% |
5 | 威特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IC芯片 | 7,854.48 | 5.75% |
合计 | 86,570.81 | 72.59% |
2012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金额(不含税)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1 | 京东方 | 液晶玻璃 | 19,942.73 | 24.52% |
2 | 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 | 液晶玻璃 | 18,223.93 | 22.41% |
3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液晶玻璃 | 6,762.34 | 8.32% |
4 | 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 | 液晶玻璃 | 6,407.70 | 7.88% |
5 | 威特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IC芯片 | 4,429.06 | 5.45% |
合计 | 55,765.76 | 68.57% |
产品名称 | 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
LCM液晶显示模组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LED背光源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机器设备 | 7,489.32 | 3,971.11 | 3,518.21 | 46.98% |
运输设备 | 307.38 | 247.18 | 60.20 | 19.58% |
其他设备 | 363.25 | 208.88 | 154.37 | 42.50% |
合 计 | 8,159.95 | 4,427.18 | 3,732.77 | 45.75% |
资产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原值(万元) | 开始使用日期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额(万元) | 剩余使用年限 | 累计折旧(万元) | 净值(万元) | 成新率 |
日立IN-LINE线#6 | 台 | 1 | 207.63 | 2011年6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24.66 | 5.17 | 69.86 | 137.77 | 66.35% |
日立IN-LINE线#5 | 台 | 1 | 207.63 | 2011年6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24.66 | 5.17 | 69.86 | 137.77 | 66.35% |
日本松下COG机TBX-5(邦定机) | 台 | 1 | 169.23 | 2012年9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20.10 | 6.42 | 31.82 | 137.41 | 81.20% |
日本东丽COG机TORAYCL2000FW(邦定机) | 台 | 1 | 169.23 | 2012年9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20.10 | 6.42 | 31.82 | 137.41 | 81.20% |
日立IN-LINE线#3 | 台 | 1 | 151.72 | 2011年6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18.02 | 5.17 | 51.05 | 100.67 | 66.35% |
日立IN-LINE线#4 | 台 | 1 | 146.77 | 2011年6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17.43 | 5.17 | 49.38 | 97.39 | 66.36% |
射出成型机(280T) | 台 | 1 | 150 | 2009年11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17.81 | 3.58 | 78.67 | 71.33 | 47.55% |
射出成型机 LGP 40S | 台 | 1 | 150 | 2009年11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17.81 | 3.58 | 78.67 | 71.33 | 47.55% |
射出成型机 LGP 40S | 台 | 1 | 105.2 | 2007年11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12.49 | 1.58 | 80.16 | 25.04 | 23.80% |
邦定机 | 台 | 1 | 105 | 2013年1月 | 平均年限法 | 8 | 5% | 12.47 | 6.75 | 15.59 | 89.41 | 85.15% |
合计 | | 10 | 1,562.41 | | | | | | | 556.88 | 1,005.53 | 64.36% |
序号 | 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号 | 颁发时间 | 颁发单位 | 有效期 |
1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17 14E1 0616ROM | 2014-9-29 |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 三年 |
2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1714QU0311-09ROM | 2014-9-29 |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 三年 |
3 | 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 GR201144200299 | 2011-2-23 |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 三年 |
序号 | 注册商标 | 权利人 | 注册号 | 使用范围 | 有效期限 |
1 | @ | 星源电子 | 第5888335号 | 第9类:液晶显示屏 | 2009.12.7至
2019.12.6 |
序号 | 专利类别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 | 取得方式 |
1 | 实用新型 | 一种单面线路板结构 | ZL200820095672.5 | 2008.07.18 | 自主申请 |
2 | 实用新型 | 一种分体式电子线路结构 | ZL200820095670.6 | 2008.07.18 | 自主申请 |
3 | 实用新型 | 一种平板显示照明结构 | ZL200820095671.0 | 2008.07.18 | 自主申请 |
4 | 实用新型 | 背光板用FPC蜘蛛焊盘 | ZL201120445514.X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5 | 实用新型 | 节能环保型LED筒灯 | ZL201120436284.0 | 2011.11.07 | 自主申请 |
6 | 实用新型 | 节能环保型LED灯管 | ZL201120436287.4 | 2011.11.07 | 自主申请 |
7 | 实用新型 | 中尺寸经济实用型背光模组结构 | ZL201120445520.5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8 | 实用新型 | 超薄LCM的PCB焊接侧发光LED灯 | ZL201120436283.6 | 2011.11.07 | 自主申请 |
9 | 实用新型 | 背光源胶框LED出口位的结构 | ZL201120445504.6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10 | 实用新型 | 后贴附上偏光片的LCM结构 | ZL201120445505.0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11 | 实用新型 | 将BEFQ贴附至下偏光片上的LCM结构 | ZL201120445497.X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12 | 实用新型 | 一种胶框简化结构 | ZL201120436286.X | 2011.11.07 | 自主申请 |
13 | 实用新型 | 兼具视频和摄像功能的液晶模组 | ZL201120436279.X | 2011.11.07 | 自主申请 |
14 | 实用新型 | 消除LCM关机残影的测试装置 | ZL201120445511.6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15 | 实用新型 | 采用分段式结构设计的上铁框 | ZL201120436282.1 | 2011.11.07 | 自主申请 |
16 | 实用新型 | FPC防断裂结构 | ZL201120445503.1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17 | 实用新型 | 背光源无胶框结构 | ZL201120448694.7 | 2011.11.14 | 自主申请 |
18 | 实用新型 | 膜切类黑白胶自动排废设备 | ZL201120445516.9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19 | 实用新型 | 超薄液晶显示屏及其驱动板 | ZL201120448713.6 | 2011.11.14 | 自主申请 |
20 | 实用新型 | 具有触摸功能和触摸次数显示的液晶模组 | ZL201120445517.3 | 2011.11.11 | 自主申请 |
21 | 实用新型 | 板线拼装式信号输出装置 | ZL201220014985.X | 2012.01.13 | 自主申请 |
22 | 实用新型 | 一种采用0.8mm厚LED的2.8mm厚的液晶模块 | ZL201220346808.1 | 2012.07.17 | 自主申请 |
23 | 实用新型 | 一种采用3014LED和楔形导光板的背光模组 | ZL201220346739.4 | 2012.07.17 | 自主申请 |
24 | 实用新型 | 一种带有自动切割导光板功能的切割机 | ZL201320208957.6 | 2013.04.22 | 自主申请 |
25 | 实用新型 | 一种LCD防漏光印刷系统 | ZL201320518813.0 | 2013.08.24 | 自主申请 |
26 | 实用新型 | 一种卷式包装结构 | ZL201320209022.X | 2013.04.22 | 自主申请 |
27 | 实用新型 | 一种LED侧发光背光的液晶显示模组 | ZL201320518812.6 | 2013.08.24 | 自主申请 |
28 | 实用新型 | 一种应用于连片贴附生产偏光片的夹具 | ZL201320867188.0 | 2013.12.26 | 自主申请 |
序号 | 名称 | 登记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1 | 生产条码管控系统 V1.0 | 2013SR143495 | 2013.08.06 | 未发表 |
2 | 清洗机机械手及条码扫描控制系统 V1.0 | 2013SR112920 | 2013.08.06 | 未发表 |
3 | 液晶显示模组成本计算软件 V1.0 | 2010SR040285 | 2008.11.15 | 2008.12.03 |
4 | GAMMA曲线工具软件V1.0 | 2010SR040283 | 2008.7.2 | 2008.08.03 |
5 | 色彩饱和度工具软件V1.0 | 2010SR040281 | 2009.3.5 | 2009.04.11 |
序号 | 房产坐落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1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宿舍C座 | 5,374.56 | 2014-4-1至2017-3-31 |
2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宿舍B座 | 2,311.14 | 2014-4-1至2017-3-31 |
3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宿舍A座 | 2,648.24 | 2014-4-1至2017-3-31 |
4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厂房) | 27,701.84 | 2014-4-1至2017-3-31 |
5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办公楼 | 1,409.79 | 2014-4-1至2017-3-31 |
| 合 计 | 39,445.57 | |
负债项目 | 2014年9月30日 | 占负债总额比 |
短期借款 | 15,215.39 | 25.13% |
应付票据 | 1,382.55 | 2.28% |
应付账款 | 30,492.93 | 50.35% |
预收款项 | 1,520.33 | 2.51% |
应付职工薪酬 | 1,168.72 | 1.93% |
应交税费 | 919.61 | 1.52% |
应付利息 | 69.71 | 0.12% |
其他应付款 | 9,592.74 | 15.84% |
流动负债合计 | 60,361.98 | 99.6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94.10 | 0.32% |
负债合计 | 60,556.08 | 100.00% |
贷款行 | 借款日 | 还款日 | 金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常兴行 | 2014/5/12 | 2014/11/12 | 2,000.00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14/7/7 | 2014/10/30 | 499.68 |
2014/7/7 | 2014/10/30 | 203.03 |
2014/6/13 | 2014/10/10 | 132.25 |
2014/7/7 | 2014/10/30 | 130.0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2014/8/25 | 2015/8/25 | 5,390.00 |
2014/9/16 | 2014/10/27 | 900.61 |
2014/8/27 | 2014/10/31 | 576.3 |
2014/9/12 | 2014/11/20 | 526.61 |
2014/7/31 | 2014/10/9 | 490.88 |
2014/8/19 | 2014/11/7 | 429.84 |
2014/7/31 | 2014/10/31 | 392.7 |
2014/7/28 | 2014/10/14 | 378.54 |
2014/7/2 | 2014/10/13 | 312.26 |
2014/9/11 | 2014/11/14 | 264.14 |
2014/9/11 | 2014/11/14 | 209.91 |
2014/9/11 | 2014/11/14 | 202.89 |
2014/9/12 | 2014/12/9 | 193.8 |
2014/7/28 | 2014/10/17 | 189.27 |
2014/9/12 | 2014/11/14 | 181.57 |
2014/9/3 | 2014/12/2 | 180.88 |
2014/8/8 | 2014/11/6 | 178.94 |
2014/7/31 | 2014/10/17 | 175.7 |
2014/9/12 | 2014/11/14 | 169.4 |
2014/9/12 | 2014/11/14 | 166.94 |
2014/7/31 | 2014/10/29 | 155.79 |
2014/9/26 | 2014/12/25 | 140.83 |
2014/9/11 | 2014/10/30 | 139.69 |
2014/9/19 | 2014/12/26 | 98.65 |
2014/6/16 | 2014/10/14 | 80.99 |
2014/9/26 | 2014/12/3 | 62.35 |
2014/8/27 | 2014/10/17 | 60.87 |
合 计 | | | 15,215.39 |
项 目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73,872.00 | 62,877.17 | 38,061.32 |
非流动资产 | 4,718.15 | 4,876.55 | 4,176.38 |
资产总额 | 78,590.16 | 67,753.72 | 42,237.70 |
流动负债 | 60,361.98 | 58,610.65 | 39,743.68 |
非流动负债 | 194.10 | 211.20 | 0.00 |
负债总额 | 60,556.08 | 58,821.85 | 39,743.68 |
股东权益 | 18,034.08 | 8,931.87 | 2,494.0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034.08 | 8,931.87 | 2,494.03 |
项 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89,190.70 | 133,318.06 | 75,047.41 |
营业利润 | 5,679.01 | 6,911.40 | 1,230.43 |
利润总额 | 5,846.10 | 7,303.91 | 1,254.63 |
净利润 | 5,105.29 | 6,422.23 | 1,013.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05.29 | 6,422.23 | 1,013.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963.26 | 6,088.59 | 992.87 |
公司简称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华映科技 | 63.77% | 61.96% | 43.78% |
欧菲光 | 65.66% | 65.69% | 72.92% |
深天马A | 55.08% | 58.81% | 60.84% |
宇顺电子 | 60.10% | 59.92% | 77.37% |
星源电子 | 77.05% | 86.82% | 94.10% |
公司简称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华映科技 | 157,202.55 | 163,225.04 | 220,,040.62 |
欧菲光 | 421,772.39 | 225,771.59 | 80,490.32 |
深天马A | 810,733.38 | 297,977.04 | 111,345.32 |
宇顺电子 | 152,035.77 | 152,035.77 | 34,920.53 |
星源电子 | 4,801.10 | 801.10 | 801.10 |
公司简称 | 2014年1-9月 | 2013年 | 2012年 |
华映科技 | 505,977.18 | 554,385.39 | 430,834.67 |
欧菲光 | 1,398,473.58 | 910,176.43 | 393,172.02 |
深天马A | 653,432.99 | 451,937.77 | 433,354.44 |
宇顺电子 | 203,943.29 | 144,404.46 | 100,714.11 |
星源电子 | 89,190.70 | 133,318.06 | 75,047.41 |
原高管及核心人员姓名 | 职务 | 后续安排 | 合同期限 |
叶文新 | 董事长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自星源电子股东变更为麦捷科技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少五年内仍在星源电子任职 |
钟艺玲 | 董事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周贵财 | 副董事长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钟志海 | 总经理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郭贵华 | 常务副总经理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黄伟领 | 生产副总经理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高海燕 | 财务总监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王惠奇 | 技术中心副总监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唐素敏 | 营销中心副总监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胡利红 | 供应链中心副总监 | 签订附带同业禁止条款的劳动合同 |
项目 | 账面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流动资产 | 56,834.97 | 57,174.80 | 339.83 | 0.60 |
非流动资产 | 4,881.74 | 9,909.58 | 5,027.84 | 102.99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84.02 | | -84.02 | -100.00 |
固定资产 | 3,925.39 | 5,920.81 | 1,995.42 | 50.83 |
无形资产 | 50.27 | 3,217.69 | 3,167.42 | 6,300.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5.26 | 584.28 | -50.98 | -8.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6.80 | 186.80 | | |
资产总计 | 61,716.71 | 67,084.38 | 5,367.67 | 8.70 |
流动负债 | 49,966.69 | 49,966.69 | | |
非流动负债 | 203.60 | 203.60 | | |
负债总计 | 50,170.29 | 50,170.29 | | |
净资产 | 11,546.42 | 16,914.09 | 5,367.67 | 46.49 |
项目名称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4月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69,944.94 | 127,043.57 | 39,158.09 |
模组产能(单位:万PCS) | 2,000.00 | 2,500.00 | 2,500.00 |
模组销量(单位:万PCS) | 904.57 | 1,612.97 | 567.45 |
收入1—LCM模组(TN屏) | 63,945.96 | 122,091.97 | 35,538.50 |
销量(单位:万PCS) | 904.57 | 1,607.82 | 550.70 |
单位价格(单位:元/PCS) | 70.69 | 75.94 | 64.53 |
收入2—LCM模组(IPS屏) | | 1,068.67 | 2,755.72 |
销量(单位:万PCS) | | 5.15 | 16.74 |
单位价格(单位:元/PCS) | | 207.65 | 164.57 |
收入3—背光源 | 1,711.51 | 1,285.18 | 356.63 |
收入4—代加工模组 | 4,287.47 | 2,597.75 | 507.25 |
项目名称 | 2014年5~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93,082.54 | 152,314.88 | 198,046.16 | 253,978.94 | 305,630.37 |
模组产能(单位:万PCS) | 2,500.00 | 2,5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模组销量(单位:万PCS) | 1,282.55 | 2,080.00 | 2,560.00 | 3,160.00 | 3,710.00 |
收入1—LCM模组(TN屏) | 64,248.80 | 96,289.85 | 96,289.85 | 96,289.85 | 96,289.85 |
销量(单位:万PCS) | 1,021.80 | 1,560.00 | 1,560.00 | 1,560.00 | 1,560.00 |
单位价格(单位:元/PCS) | 62.88 | 61.72 | 61.72 | 61.72 | 61.72 |
收入2—LCM模组(IPS屏) | 28,157.61 | 55,575.03 | 101,531.30 | 157,576.58 | 209,284.27 |
销量(单位:万PCS) | 260.76 | 520.00 | 1,000.00 | 1,600.00 | 2,150.00 |
单位价格(单位:元/PCS) | 107.98 | 106.88 | 101.53 | 98.49 | 97.34 |
收入3—背光源 | 543.37 | 450.00 | 225.00 | 112.50 | 56.25 |
收入4—代加工模组 | 132.75 | | | | |
项目名称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4月 |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 62,256.21 | 111,839.66 | 34,202.01 |
成本1—LCM模组(TN屏) | 56,767.68 | 107,771.27 | 31,450.51 |
产量 | 904.57 | 1,607.82 | 550.70 |
单位成本(单位:元/PCS) | 62.76 | 67.03 | 57.11 |
直接材料 | 49,510.68 | 98,264.88 | 27,376.99 |
直接人工 | 5,291.92 | 5,500.14 | 2,281.31 |
制造费用 | 1,965.08 | 4,006.25 | 1,792.21 |
毛利率 | 0.11 | 0.12 | 0.12 |
成本2—LCM模组(IPS屏) | | 825.49 | 2,081.65 |
产量 | | 5.15 | 16.74 |
单位成本(单位:元/PCS) | | 160.40 | 124.32 |
直接材料 | | 790.89 | 1,943.50 |
直接人工 | | 19.93 | 78.98 |
制造费用 | | 14.67 | 59.17 |
毛利率 | | 0.23 | 0.24 |
成本3—背光源 | 1,218.16 | 886.39 | 220.82 |
毛利率 | 0.29 | 0.31 | 0.38 |
成本4—代加工模组 | 4,270.37 | 2,356.51 | 449.03 |
毛利率 | 0.00 | 0.09 | 0.11 |
项目 | 2014年5~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 79,527.92 | 130,544.23 | 171,236.60 | 221,502.98 | 267,993.91 |
成本1—LCM模组(TN屏) | 57,143.05 | 86,051.00 | 86,825.44 | 86,927.79 | 87,204.22 |
产量 | 1,021.80 | 1,560.00 | 1,560.00 | 1,560.00 | 1,560.00 |
单位成本(单位:元/PCS) | 55.92 | 55.16 | 55.66 | 55.72 | 55.90 |
直接材料 | 48,216.13 | 73,148.39 | 72,637.93 | 72,132.57 | 71,632.27 |
直接人工 | 4,637.58 | 6,911.88 | 7,464.83 | 8,062.02 | 8,706.98 |
制造费用 | 4,289.33 | 5,990.73 | 6,722.68 | 6,733.20 | 6,864.97 |
毛利率 | 0.11 | 0.11 | 0.10 | 0.10 | 0.09 |
成本2—LCM模组(IPS屏) | 21,858.17 | 44,178.23 | 84,253.67 | 134,496.44 | 180,750.31 |
产量 | 260.76 | 520.00 | 1,000.00 | 1,600.00 | 2,150.00 |
单位成本(单位:元/PCS) | 83.83 | 84.96 | 84.25 | 84.06 | 84.07 |
直接材料 | 19,702.13 | 39,877.36 | 75,159.11 | 119,321.85 | 159,288.97 |
直接人工 | 1,142.00 | 2,303.96 | 4,785.15 | 8,268.74 | 12,000.00 |
制造费用 | 1,014.04 | 1,996.91 | 4,309.41 | 6,905.85 | 9,461.34 |
毛利率 | 0.22 | 0.21 | 0.17 | 0.15 | 0.14 |
成本3—背光源 | 409.18 | 315.00 | 157.50 | 78.75 | 39.38 |
毛利率 | 0.25 | 0.30 | 0.30 | 0.30 | 0.30 |
成本4—代加工模组 | 117.52 | | | | |
毛利率 | 0.11 | | | | |
项目名称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4月 |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 5,102.47 | 6,274.49 | 705.68 |
其他业务成本合计 | 4,968.17 | 5,094.24 | 456.96 |
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 | 2,491.35 | 1,914.99 | 703.30 |
成本 | 1,876.06 | 1,337.40 | 409.97 |
毛利率 | 25% | 30% | 42% |
收入2—其他 | 2,611.12 | 4,359.49 | 2.38 |
成本 | 3,092.11 | 3,756.84 | 46.99 |
毛利率 | -18% | 14% | -1875% |
项目名称 | 2014年
5~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 1,183.90 | 1,698.49 | 1,528.64 | 1,375.77 | 1,238.20 |
其他业务成本合计 | 911.08 | 1,188.94 | 1,070.05 | 963.04 | 866.74 |
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 | 1,183.90 | 1,698.49 | 1,528.64 | 1,375.77 | 1,238.20 |
成本 | 911.08 | 1,188.94 | 1,070.05 | 963.04 | 866.74 |
毛利率 | 23% | 30% | 30% | 30% | 30% |
项目名称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4月 |
销售费用合计 | 437.63 | 372.31 | 216.36 |
运输费 | 139.55 | 147.44 | 61.02 |
职工薪酬费用 | 126.96 | 147.50 | 77.30 |
交际应酬费 | 63.32 | 25.33 | 9.63 |
其他 | 107.79 | 52.04 | 68.41 |
项目名称 | 2014年
5~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销售费用合计 | 522.91 | 848.92 | 1,061.65 | 1,322.02 | 1,569.12 |
运输费 | 108.08 | 190.13 | 234.00 | 288.85 | 339.12 |
职工薪酬费用 | 134.30 | 248.62 | 299.49 | 361.36 | 424.24 |
交际应酬费 | 18.23 | 30.64 | 33.71 | 37.08 | 40.79 |
其他 | 262.30 | 379.53 | 494.44 | 634.73 | 764.97 |
项目名称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4月 |
管理费用合计 | 3,822.80 | 6,693.08 | 1,959.46 |
研发费用 | 2,871.24 | 5,494.31 | 1,534.67 |
职工薪酬费用 | 565.85 | 558.62 | 220.44 |
折旧及摊销 | 108.92 | 111.04 | 38.74 |
差旅办公费 | 50.19 | 91.31 | 33.60 |
其他 | 226.61 | 437.79 | 1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