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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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新艺公司由叶文新、钟艺玲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叶文新、钟艺玲分别出资2,100万元和900万元。
2014年5月14日,新艺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注册号为4403011093544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钟艺玲。
新艺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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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艺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动。
3、新艺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1)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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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基本情况
叶文新,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身份证号码:4403011964****2376,2003年至今担任凯日集团董事,2014年10月至今担任星源电子董事长,2010年至今担任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起担任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监事。
钟艺玲女士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章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之 一、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之(五)钟艺玲”。
4、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新艺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4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未编制财务报表。
5、参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新艺公司持有星源电子36.70%的股权,星源电子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除星源电子以外,新艺公司未投资其他企业。
6、声明与承诺
新艺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如下:“在本公司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深圳市百力联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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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力联创系星源电子管理人员持股的平台。
2、历史沿革
2014年8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深圳市百力联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4年8月25日,百力联创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0602414444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设立时,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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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4日,百力联创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王惠奇将其持有的2.7309%出资额(136,546.67元)以每份出资额1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礼垣等42人。2014年9月16日,百力联创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2014】第82369668号变更(备案)通知书。
转让完成后,百力联创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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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转让后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百力联创合伙人及其出资结构未再发生变更。
3、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百力联创于2014年8月27日设立,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未编制财务报表。
4、主要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星源电子以外,百力联创未投资其他企业。
5、声明与承诺
百力联创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如下:“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本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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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P1003967)。
2、历史沿革
2014年5月22日,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10000000126420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数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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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设立后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合伙人及其出资结构未发生变更。
3、成立背景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成熟行业整合的需求,中国上市公司并购市场环境逐渐成熟,并购交易规模和数量呈逐年放大趋势,国家积极鼓励设立并购基金以推动兼并重组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6,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根据其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综合产业竞争力,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借力社会资源,围绕主业积极探索先进的商业盈利模式,参与投资设立了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辉隆股份已于2014年3月就上述情况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
4、隆华汇的合伙人具体情况
隆华汇目前登记的合伙人的股东情况如下:
(1)根据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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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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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海与你同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登记信息,上海与你同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登记的合伙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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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辉隆股份系A股上市公司,根据辉隆股份披露的公开信息,辉隆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截至2014年9月30日,辉隆股份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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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新疆明希永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登记信息,新疆明希永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登记的合伙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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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爱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河南爱鑫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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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安徽利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安徽利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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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华芳集团有限公司的章程,华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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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家港凯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章程,张家港凯华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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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隆华汇于2014年5月22日设立,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未编制财务报表。
6、主要下属公司情况
隆华汇系一家专门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的有限合伙企业。自设立以来,隆华汇一直在积极挖掘和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和投资项目,并已取得明显成效。目前,隆华汇储备的项目资源较多,多个项目正在洽谈过程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星源电子以外,隆华汇未直接投资其他企业。
2014年11月,隆华汇间接参与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隆华汇认购不少于2亿元的“凯石价值9号证券投资基金”,“凯石价值9号证券投资基金”认购了19,980万元的“前海开源凯石定向增发1号资产管理计划”,“前海开源凯石定向增发1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了2,500万股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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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管理决策机制及运作模式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与决策机制具体如下:
(1)业务部研究市场,获取投资项目信息;对拟投资项目实施尽职调查、商业谈判等工作;
(2)风控合规部对投资项目实行风险控制管理;
(3)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
A、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由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目前,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2名,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2名,另1名由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推荐对外聘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委员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B、投资范围:基金资金0-100%可投资于收购方、被收购方或者收购兼并标的股权或债权;0-40%可投资于A股(含新股申购)、债券、股票型基金(含ETF),以及为对冲风险可以投资股指期货或证券期权;当资金闲置时,可投资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银行协议存款等流动性管理产品。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运作模式为八年期封闭式基金。
8、声明与承诺
隆华汇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如下:“在本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本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隆华汇投资星源电子前与星源电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隆华汇与百力联创无关联关系;隆华汇的合伙人均与星源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百力联创无关联关系;隆华汇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作为星源电子股东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其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与新艺公司、百力联创、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情形或安排;麦捷科技与隆华汇无关联关系,麦捷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
天元律师认为,隆华汇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作为星源电子股东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基于隆华汇的权益结构及相关声明,隆华汇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与新艺公司和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百力联创无关联关系,隆华汇与麦捷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麦捷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隆华汇。
(四)叶文新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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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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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控股公司情况
除星源电子以外,叶文新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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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系叶文新、钟艺玲于2011年4月28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目前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5360286)及其章程,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钟艺玲,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塘西队西井工业区星源科技园A栋二楼之二(办公场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根据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的章程及其工商登记信息,其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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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叶文新、叶幸东、钟志海、钟艺玲于2013年12月21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其目前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8368262)及其章程,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叶幸东,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显示屏、触摸屏、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元器件专用材料、触摸屏用保护膜;背光源、半导体、液晶、触摸屏用光学双面胶带、触摸屏用透明导电薄膜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据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及其工商登记信息,其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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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确认,其设立以来从未从事与液晶显示模组有关的生产经营业务。
(3)关于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系叶文新、叶幸东、钟志海、钟艺玲于2013年12月25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目前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8572750)及其章程,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钟志海,住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白花社区第一工业区B16志海工业园A栋401,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数码音响、塑胶制品、塑胶原料、塑胶零组件、塑胶模具的生产与销售。
根据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的章程及其工商登记信息,其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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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声明与承诺
叶文新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如下:“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钟艺玲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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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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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控股公司情况
除星源电子以外,钟艺玲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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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声明与承诺
钟艺玲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如下:“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六)钟志海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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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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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控股公司情况
除星源电子以外,钟志海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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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声明与承诺
钟志海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如下:“在本人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七)动能东方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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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动能东方是由丘国波、李甜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5年7月14日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发的440000101050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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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股东变更为丘国波、李文燕。
2011年3月11日,股东李文燕对动能东方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5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万元,并于2011年3月25日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44000000009220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后,动能东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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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动能东方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更。
3、控制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动能东方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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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基本情况
丘国波,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身份证号码:4401111979****3016,2005年7月至今担任动能东方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今担任广州爱民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文燕,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身份证号码:4402041961****4717,2005年7月至今担任动能东方经理,2006年1月至今担任麦捷科技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4年6月担任赣州麦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9月起担任广州建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动能东方主要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最近一年一期动能东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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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参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动能东方投资的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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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声明与承诺
动能东方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如下:“在本公司参与本次重组的过程中,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及其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为新艺公司、百力联创、隆华汇、动能东方、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其中交易对方动能东方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交易对方及其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处罚或涉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艺公司已声明:新艺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百力联创已声明:百力联创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隆华汇已声明:隆华汇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动能东方已声明:动能东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叶文新先生、钟艺玲女士和钟志海先生已分别声明: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泄露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未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进行了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五)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1、本次交易对方中,新艺公司系叶文新、钟艺玲夫妇全资拥有的公司,钟志海系钟艺玲之弟。因此,新艺公司、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具有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交易对方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2、隆华汇系一家专门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的有限合伙企业,基于看好星源电子的未来发展前景,隆华汇于2014年8月以人民币8,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持有的星源电子10.75%股权(对应出资额86万元)并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认缴星源电子新增注册资本40万元;隆华汇投资星源电子前与星源电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隆华汇与百力联创无关联关系;隆华汇的合伙人均与星源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百力联创无关联关系;隆华汇与百力联创、新艺公司、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之间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情形或安排;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隆华汇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作为星源电子股东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其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与新艺公司和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百力联创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的关系。
天元律师认为,隆华汇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作为星源电子股东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基于隆华汇的权益结构及相关声明,隆华汇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与新艺公司和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百力联创无关联关系。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星源电子100%股权
(一)星源电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固戍塘西队西井工业区B栋2、5楼
办公地址: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84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84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叶文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503237711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440306757636801号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棉制品(不含发泡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示屏。生产经营五金配件、PCB组件、灯具装置。
(二)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04年3月26日,深圳市宝安区经济贸易局签发《关于设立外资企业“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深外资宝复[2004]0210号),同意凯日集团作为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星源电子,并批准了星源电子的公司章程。
2004年3月2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星源电子颁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宝外资证字[2004]0086号)。
2004年5月11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星源电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粤深总字第312929号)。
2004年10月9日,深圳市宝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宝永外验(2004)第177号),验证截至2004年9月27日,星源电子已收到凯日集团缴纳的港币944,000元,折合人民币注册资本100万元。
星源电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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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凯日集团所持有的由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书》,凯日集团于2003年12月12日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为有限公司,公司注册编号为874892,股份总数100万股。其中,叶文新持有70万股、钟艺玲持有30万股。
叶文新、钟艺玲系凯日集团实际控制人。
2、星源电子第一次增资(由100万元增至350万元)
(1)2006年10月增资
2006年9月,星源电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星源电子的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350万元。凯日集团相应签署了《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6年10月8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作出《关于外资企业“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06]1347号),同意星源电子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350万元,并批准《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根据该批复文件,新增注册资本由凯日集团按《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缴纳,在星源电子注册资本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前缴付不低于50万元、剩余部分应于2007年6月30日前缴足。
2006年10月1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就上述变更为星源电子换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年10月18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明华验字[2006]第079号),验证截至2006年10月13日,星源电子已收到凯日集团缴纳的港币49.02万元,折合本次新增注册资本首期出资50万元。
2006年10月19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增资为星源电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7年7月实收资本变更
2007年7月3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明华验字[2007]第066号),验证截至2007年6月25日,星源电子已收到凯日集团以实物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二期出资共计25.7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凯日集团实物出资中的9.97万美元设备已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07年6月18日出具编号为PG2007152的《价值鉴定证书》确认价值,另余15.79万美元设备出资系直接以进口报关价作价。
2007年7月9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为星源电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该机器设备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当时的国际市场正常价格,同时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根据星源电子的确认,凯日集团本次以实物出资未履行评估程序,但上述实物出资已依法经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验,并据此办理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该等设备出资金额相对较低,其他相关方的权益未因本次出资行为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严重的侵害。星源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叶文新、钟艺玲亦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对于上述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星源电子的损失承担无条件、连带的赔偿责任。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和天元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会对星源电子注册资本充足性和股权的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3、星源电子第二次增资(由350万元增至500万元)
(1)2007年8月增资
2007年7月20日,星源电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星源电子的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由3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于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投入现金45万元,余下部分于注册资本变更之日起一年内投入。
2007年7月25日,凯日集团就上述增资事宜签署了《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7年8月8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作出《关于外资企业“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07]1020号),同意上述《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自批复下发之日起生效;同意星源电子的投资总额由350万元增至500万元,注册资本由350万元增至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凯日集团于注册资本变更前投入45万元、余下部分应于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之日起1年内缴付。同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为星源电子换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年8月23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明华验字[2007]第094号),验证截至2007年8月16日,星源电子已收到凯日集团以货币资金缴纳的第一期新增注册资本45万元。
2007年8月29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增资为星源电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8年1月实收资本变更
2007年12月19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明华验字[2007]第137号),验证截至2007年10月12日,星源电子已收到凯日集团以实物(设备)形式缴纳的第二期新增注册资本13.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5万元。凯日集团本次实物出资系直接以相关设备的进口报关价作价。
2008年1月14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实收资本变化为星源电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该机器设备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当时的国际市场正常价格,同时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根据星源电子的确认,凯日集团本次以实物出资未履行评估程序,但上述实物出资已依法经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验,并据此办理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该等设备出资金额相对较低,其他相关方的权益未因本次出资行为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严重的侵害。星源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叶文新、钟艺玲亦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对于上述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星源电子的损失承担无条件、连带的赔偿责任。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和天元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会对星源电子注册资本充足性和股权的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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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星源电子第三次增资(由500万元增至800万元)
(1)2008年12月增资
2008年9月10日,星源电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星源电子的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于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投入现金60万元,余下部分于注册资本变更之日起两年内投入。
同日,凯日集团就本次增资签署了《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8年9月18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作出《关于外资企业“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08]1088号),同意上述《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自批复下发之日起生效;同意星源电子的投资总额由500万元增至800万元,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凯日集团按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分两期缴付,第一期60万元于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前缴付,第二期240万元于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至日起2年内缴付。
2008年9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就本次增资为星源电子换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年12月15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明华验字[2008]第141号),验证截至2008年11月24日,星源电子已收到凯日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一期出资港币68.50万元,折合人民币60.3615万元(其中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0.361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年12月16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增资为星源电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0年4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0年4月20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明华验字[2010]第015号),验证截至2009年4月23日,星源电子已收到凯日集团以实物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二期出资共计11.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8.5393万元。凯日集团本次系以机器设备进行出资,相关机器设备的价值已经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出具的深国众联评字(2010)第2-123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
同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为星源电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1年2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0年9月18日,凯日集团签署了《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修改后的注册资本全部出资到位时间为2011年12月16日前。
2010年11月8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作出《关于外资企业“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10]907号),同意上述《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自批复下发之日起生效。
2011年1月27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明华验字[2011]第008号),验证截至2011年1月18日,星源电子已收到凯日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第三期出资共计161.4607万元,全部系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011年2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为星源电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出资应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因此,星源电子2008年12月的增资款应于2010年12月前缴足。但实际中星源电子2008年12月的增资款项至2011年1月方全部缴足,存在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情形。
另外,根据凯日集团就本次增资签署的星源电子章程及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就本次增资的批准,星源电子本次增资凯日集团出资形式应为现金和设备。而实际上凯日集团系以现金出资60万元、以设备出资78.5393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161.4607万元。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及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凯日集团当时将出资形式变更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需要得到主管商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但根据星源电子的确认,其就上述变更的出资形式未完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和天元律师认为,虽然凯日集团本次对星源电子的增资行为存在上述不规范的情形,但上述增资款最终已实际全部缴足,未对相关方利益产生实质性的、严重的损害,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主管商务部门和外汇部门至今未就上述情况对星源电子作出任何处罚或限制措施。同时,星源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叶文新、钟艺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对于上述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星源电子的损失承担无条件、连带的赔偿责任。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和天元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会对星源电子注册资本的充足性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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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星源电子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4年5月30日,星源电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凯日集团将其持有公司100%股权以1.2亿元转让给新艺公司。
2014年6月10日,凯日集团与新艺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6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出具了(2014)深宝证字第7467号《公证书》,对前述股权转让事宜予以公证。
2014年6月11日,新艺公司作为星源电子新股东签署了《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6月20日,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作出《关于外资企业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企业性质变更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14]437号),同意凯日集团将其持有的星源电子100%股权转让给新艺公司,并予以撤销星源电子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年8月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向星源电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源电子成为新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星源电子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
6、星源电子第二次股权转让暨增资
2014年8月15日,新艺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新艺公司将其持有的星源电子126万元出资额以1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百力联创,将其持有的星源电子126万元出资额以1,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叶文新,将其持有的星源电子103.32万元出资额以1,47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钟艺玲,将其持有的星源电子50.4万元出资额以4,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钟志海,将其持有的星源电子86万元出资额以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隆华汇;同意星源电子注册资本由800万元增加至840万元,新增4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由隆华汇出资4,000万元认缴取得,上述出资中40万元计入星源电子注册资本,其余3,960万元计入星源电子资本公积金。
2014年8月25日,新艺公司与百力联创、叶文新、钟艺玲、钟志海以及隆华汇就上述股权转让相应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出具了《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4年8月26日,新艺公司、隆华汇、百力联创、叶文新、钟艺玲和钟志海作为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后的星源电子股东签署了《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星源电子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65032377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星源电子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星源电子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7、星源电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年12月23日,星源电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百力联创将其持有星源电子2.7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2.86万元)转让给动能东方,转让价格为2,340.43万元。转让价格系按照本次交易金额86,000万元确定。
2014年12月23日,百力联创与动能东方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出具了《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4年12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星源电子出具了[2014]第6758488号《变更(备案)通知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星源电子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星源电子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三)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
1、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上述股东中,叶文新与钟艺玲系夫妻关系、钟志海系钟艺玲之弟。
2、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叶文新、钟艺玲夫妇为星源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四)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星源电子在香港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ST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IMITED),在深圳设立了公明分公司。
1、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达电子”)成立于2010年12月28日,注册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425-431号安宁大厦2楼01室;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2、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明分公司
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明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31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二楼B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棉制品(不含发泡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示屏。
(五)主要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及发展历程
■
星源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集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其产品涵盖液晶显示模组、背光源等,广泛适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汽车车载产品、仪器仪表等领域。
星源电子创立之初即专注于光电与显示产品系统方案的研究开发,努力缩短光电与显示产品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致力于提升电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配合国内厂商实现产品国产化的目标。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沉淀和生产管理能力,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产品品质能力,使公司业务获得了迅速的发展。2009年2月,公司LCM液晶显示模组正式投产,产品覆盖到2.7寸至21.5寸各种尺寸,优质的产品品质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满足各领域客户的旺盛需求。目前公司与京东方、中华映管等主要玻璃基板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成本控制、规模化生产提供坚实保障,使公司成为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并在7英寸至10.1英寸平板及车载领域确立了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随着未来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新一代广视角技术IPS(In Plane Swithchin)液晶显示屏产品向国内客户的延伸,公司销售额将实现快速增长,步入成长期。
2、主要产品及用途
星源电子主要生产LCM液晶显示模组、LED背光源产品。
■
LCM(LCD Module)即LCM液晶显示模组,是指将液晶显示器件、连接件、控制与驱动等外围电路、PCB电路板、背光源、结构件等装配在一起的组件。主要产品结构及工作原理是一个由上下两片导电玻璃基板中间夹一层液晶制成的液晶盒,在上玻璃基板上做彩色滤光片,后端在下玻璃基板上制作薄膜晶体管(TFT),四周采用密封胶框密封,再在两片玻璃基板外侧分别贴上下偏光片,当向液晶盒施加电压时,液晶分子开始偏转,光线穿过液晶层后在前端LCD面板上产生出画面,光通过每个Dot点穿透前面的彩色滤光片,每3个Dot点利用红、绿、蓝三基色混色成现在所有的颜色,背光模块位于TFT-Array面板之后负责提供光源,彩色滤光片给予每一个像素特定的颜色,最终结合每一个不同颜色的像素所呈现出的就是面板前端的影像。LCM液晶显示模组在使用特性方面具有低电压应用、低驱动电压、低功耗,平板化且轻薄化,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在显示质量方面具有高分辨率、高彩色饱和度、高亮度、高对比度、高响应速度等优点;在环保特性方面具有无辐射、无闪烁,对使用者的健康无损害等优点;在适用范围方面从-20℃到+70℃的温度范围内都可以正常使用,既可作为移动终端显示,也可作为台式终端显示,具有适用范围宽等优点。LCM液晶显示模组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汽车车载产品、仪器仪表等领域。
LED背光源产品,系LCM液晶显示模组构件之一,主要由LED光源、导光板、光学用膜片、塑胶框等组成。LED背光源产品的主要目的是提升画质亮暗度,特别是在色彩饱和度上,也能起到重要的帮助作用。LED背光技术的显示屏可以取得足够宽的色域,弥补液晶显示设备显示色彩数量不足的缺陷,使之能达到甚至超过Adobe RGB和NTSC色彩标准要求,可以达到NTSC ratio 100%以上,同时因为LED的平面光源特性,使LED背光还能实现CCFL无法比及的分区域的色彩和色度调节功能,从而实现更加精确的色彩还原性,以达到更好的画质。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汽车车载产品、仪器仪表等领域的液晶显示背光源以及LED照明灯具领域。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工艺流程
(1)LCM液晶显示模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工艺流程
LCM液晶显示模组虽有不同尺寸的产品,但是各种尺寸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基本相同,可主要分为切裂、液晶灌装、SMT、POL、COG、FOG、BLU、LCM模组组装等步骤,只是个别尺寸产品的工艺流程略有差异,具体如下:
A、LCD组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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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 |
公司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年5月14日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钟艺玲 |
工商注册号 | 440301109354449 |
税务登记证号 | 深税登字440300306124962号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兴办实业;信息咨询;物流管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叶文新 | 2,100.00 | 70% |
钟艺玲 | 900.00 | 30% |
合计 | 3,000.00 | 100%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百力联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合伙期限 | 30年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郭贵华 |
工商注册号 | 440300602414444 |
税务登记证号 | 深税登字440300312032714号 |
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顾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承担责任
方式 |
1 | 郭贵华 | 货币 | 125.00 | 无限 |
2 | 高海燕 | 货币 | 125.00 | 有限 |
3 | 王惠奇 | 货币 | 125.00 | 有限 |
4 | 杨会芳 | 货币 | 125.00 | 有限 |
合 计 | | 500.00 |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近五年的任职单位、职务 |
陈礼垣 | 0.1893 | 0.0379% | 2008年-2012年2月在宝明精工任生产主管一职。2012年3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生产四部主管 |
陈孟 | 0.2 | 0.0400% | 星源电子LCM设备部主管 |
陈小丽 | 0.2666 | 0.0533% | 星源电子生产四部主管 |
陈运松 | 0.5333 | 0.1067% | 星源电子设备部经理 |
丁勇 | 0.256 | 0.0512% | 2008年11月-2010年3月在南昌联志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部任课长。2010年4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LCM工程部主管 |
杜娇兰 | 0.256 | 0.0512% | 星源电子生产四部主管 |
段意 | 0.2 | 0.0400% | 星源电子研发中心副主管 |
傅景红 | 0.2666 | 0.0533% | 2010年10月-2013年7月在深圳万机创意电子任品质经理/副总一职。2013年7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品质部CS经理 |
高海燕 | 125 | 25.0000% | 星源电子财务总监 |
高立彬 | 0.4106 | 0.0821% | 2009年-2012年在江阴通利光电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一职。2012年12月-2013年9月在东志器材有限公司任运营总监一职。2014年3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生产四部高级经理。 |
高群 | 0.3333 | 0.0667% | 星源电子研发中心副经理 |
郭贵华 | 125 | 25.0000% | 星源电子常务副总经理 |
贺求军 | 0.2493 | 0.0499% | 五金冲压副主管 |
胡利红 | 0.4106 | 0.0821% | 2009年-2010年在思码特公司任PMC副总一职。2011年-2013年10月创业。2013年11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供应链中心副总监。 |
黄伟领 | 0.6666 | 0.1333% | 星源电子生产副总经理 |
黄志华 | 0.256 | 0.0512% | 星源电子生产三部主管 |
李成虎 | 0.1893 | 0.0379% | 2011年6月-2012年3月在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一职。2012年6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成本主管。 |
李海燕 | 0.28 | 0.0560% | 星源电子注塑部主管 |
李昆燕 | 0.3333 | 0.0667% | 星源电子营销部经理 |
李升 | 0.2426 | 0.0485% | 星源电子工模部主管 |
刘耀南 | 0.296 | 0.0592% | 星源电子财务部副经理 |
罗刚国 | 0.784 | 0.1568% | 2010年8月-2012年6月在翊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任副理一职。2012年7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生产三部主管 |
马红艳 | 0.2506 | 0.0501% | 2007年1月-2011年11月深圳思码特电子有限公司任计划/物流经理一职。2011年12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采购部经理 |
马林练 | 0.2666 | 0.0533% | 星源电子研发中心副主管 |
梅立志 | 0.216 | 0.0432% | 2009年-2014年11月任星源电子生产三部主管 |
欧朝宏 | 0.1893 | 0.0379% | 星源电子生产四部主管 |
欧家亿 | 0.1893 | 0.0379% | 星源电子生产三部主管 |
任海洋 | 0.2293 | 0.0459% | 2008年6月-2010年1月联和电子厂品质部任工程师一职。2010年4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品质部CS主管 |
苏桂银 | 0.2 | 0.0400% | 2009年-2011年12月在建福电子任生产组长一职。2012年2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LCM制造部主管 |
覃伟丽 | 0.3333 | 0.0667% | 星源电子董事长秘书 |
唐超雄 | 0.256 | 0.0512% | 星源电子IT主管 |
唐素敏 | 0.544 | 0.1088% | 2009年4月-2009年11月在信泰伟创(深圳)影像科技公司生产管理课任主任一职。2009年11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营销中心副总监。 |
王惠奇 | 111.3452 | 22.2691% | 星源电子技术中心副总监 |
王勇文 | 0.744 | 0.1488% | 星源电子体系管理部副经理 |
徐薇亚 | 0.28 | 0.0560% | 星源电子生产四部副经理 |
晏才友 | 0.5466 | 0.1093% | 星源电子生产四部经理 |
杨会芳 | 125 | 25.0000% | 星源电子董事长秘书 |
易海兰 | 0.5066 | 0.1013% | 2008年5月至2010年8月在深圳市三合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任主管一职。2010年9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会计组经理 |
余重华 | 0.2666 | 0.0533% | 2008年4月-2010年4月在深圳中洋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PMC一职。2010年5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PMC副主管 |
赵建国 | 0.2 | 0.0400% | 星源电子LCM切裂灌主管 |
赵仕刚 | 0.4 | 0.0800% | 2003年8月-2013年4月在星源电子任品质部经理。2013年5月-6月在鸿联鹰公司任业务经理一职。2013年6月-2014年1月在中深光电公司任品质经理一职。2014年1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品质部高级经理。 |
郑富文 | 0.24 | 0.0480% | 2009年7月-2013年6月在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电子工程师一职。2013年6月-2014年2月在深圳中深光电任项目主管一职。2014年2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研发中心副主管 |
朱建兵 | 0.4106 | 0.0821% | 2006年1月-2010年5月在正润集团任仓库经理一职。2010年6月-2010年12月待业。2011年1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仓库副经理。 |
庄小京 | 0.2106 | 0.0421% | 2007年-2011年4月在蓝盾智能任销售总监一职。2011年5月-至今在星源电子任ME经理 |
郑美拉 | 0.2106 | 0.0421% | 先后任星源电子董事办助理、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 |
王慧娟 | 0.344 | 0.0688% | 星源电子营销部经理 |
合计 | 500 | 100.0000% | |
公司名称 |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638号6幢1109室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638号6幢1109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合伙期限 | 自2014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1日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戴泽意) |
工商注册号 | 310000000126420 |
税务登记证号 | 31011430139113X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数额
(万元) | 承担责任
方式 |
1 |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货币 | 500.00 | 无限 |
2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15,000.00 | 有限 |
3 |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 货币 | 5000.00 | 有限 |
4 | 上海与你同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货币 | 20,500.00 | 有限 |
5 | 新疆明希永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货币 | 2,000.00 | 有限 |
6 | 安徽利港投资有限公司 | 货币 | 2,000.00 | 有限 |
合 计 | | 45,000.00 |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50 | 55% |
2 | 辉隆股份 | 350 | 35% |
3 | 张敬红 | 100 | 1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戴泽意 | 4,000 | 80% |
2 | 曾毅 | 1,000 | 20%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身份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高敏岚 | 普通合伙人 | 30 |
2 | 张亚军 | 有限合伙人 | 2,970 |
合计 | | 3,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 | 38.58% | 184,549,760 |
2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0% | 10,505,274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 | 6,524,730 |
4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 | 6,173,517 |
5 | 李永东 | 0.91% | 4,330,000 |
6 | 蒋楠楠 | 0.70% | 3,365,401 |
7 | 魏翔 | 0.63% | 3,000,000 |
8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0.61% | 2,899,061 |
9 | 包东群 | 0.53% | 2,527,203 |
10 | 程书泉 | 0.49% | 2,327,500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身份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河南爱鑫实业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50 |
2 | 袁萌 | 有限合伙人 | 4,250 |
3 | 刘爱娟 | 有限合伙人 | 700 |
合计 | | 5,00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刘爱娟 | 6,500 | 50% |
2 | 袁现明 | 6,500 | 5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管有贵 | 4,500 | 94.7% |
2 | 管有香 | 250 | 5.3%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秦大乾 | 11,023 | 36.28% |
2 | 陶硕虎 | 3,742 | 12.32% |
3 | 戴云达 | 3,216 | 10.59% |
4 | 叶振新 | 3,024 | 9.95% |
5 | 朱丽珍 | 2,225 | 7.32% |
6 | 钱树良 | 1,821 | 5.99% |
7 | 肖景晓 | 774 | 2.55% |
8 | 沈护东 | 540 | 1.78% |
9 | 张萍 | 499 | 1.64% |
10 | 成瑞其 | 404 | 1.33% |
11 | 肖伟忠 | 354 | 1.17% |
12 | 张家港凯华投资有限公司 | 2,758 | 9.08%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顾建刚 | 203 | 7.36% |
2. | 钱豪 | 200 | 7.25% |
3. | 张建新 | 180 | 6.53% |
4. | 叶锡康 | 158 | 5.73% |
5. | 吴丽华 | 150 | 5.44% |
6. | 徐金龙 | 142 | 5.15% |
7. | 周元根 | 142 | 5.15% |
8. | 周建刚 | 125 | 4.53% |
9. | 戴正 | 120 | 4.35% |
10. | 钱福仁 | 115 | 4.17% |
11. | 陶振达 | 112 | 4.06% |
12. | 秦大德 | 105 | 3.81% |
13. | 王栋明 | 100 | 3.63% |
14. | 张燕 | 100 | 3.63% |
15. | 戴卫清 | 100 | 3.63% |
16. | 秦启强 | 81 | 2.94% |
17. | 楼德华 | 76 | 2.76% |
18. | 周保堂 | 72 | 2.61% |
19. | 朱建波 | 70 | 2.54% |
20. | 陈建东 | 67 | 2.43% |
21. | 顾明 | 66 | 2.39% |
22. | 朱海亚 | 65 | 2.36% |
23. | 易祥林 | 55 | 1.99% |
24. | 虞建达 | 54 | 1.96% |
25. | 施卫新 | 50 | 1.81% |
26. | 钱玉英 | 50 | 1.81% |
姓名 | 叶文新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境外居留权 | 无 |
住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田寮街道办田富路**** |
身份证号码 | 4403011964****2376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田寮街道办田富路**** |
起止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2003年至今 | 凯日集团 | 董事 | 是 |
2014年10月至今 | 星源电子 | 董事长 | 是 |
2011年至今 | 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2013年至今 | 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2013年至今 | 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是 |
2014年至今 | 新艺公司 | 监事 | 是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投资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1 | 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 | 70% | 1,000 | 投资管理 |
2 | 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1% | 3,000 | 投资管理 |
3 | 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 | 41% | 100 |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4 | 凯日集团 | 70% | 100(港币) | General Business(一般业务) |
5 | 新艺公司 | 70% | 900 | 投资管理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叶文新 | 700 | 70% |
2 | 钟艺玲 | 300 | 30% |
合计 | 1,000 | 10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叶文新 | 1,230 | 41% |
2 | 钟艺玲 | 330 | 11% |
3 | 叶幸东 | 1,110 | 37% |
4 | 钟志海 | 330 | 11% |
合计 | 3,000 | 10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叶文新 | 41 | 41% |
2 | 钟艺玲 | 11 | 11% |
3 | 叶幸东 | 37 | 37% |
4 | 钟志海 | 11 | 11% |
合计 | 100 | 100% |
姓名 | 钟艺玲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境外居留权 | 无 |
住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田寮街道办田富路**** |
身份证号码 | 4402031965****1825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田寮街道办田富路**** |
起止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2003年至今 | 凯日集团 | 董事 | 是 |
2004年至今 | 星源电子 | 董事 | 是 |
2011年至今 | 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是 |
|
2013年至今 | 深圳市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2013年至今 | 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2014年至今 | 新艺公司 | 执行董事 | 是 |
2014年至今 | 芜湖星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投资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1 | 深圳市新彩微投资有限公司 | 30% | 1,000 | 投资管理 |
2 | 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1% | 3,000 | 投资管理 |
3 | 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 | 11% | 100 |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4 | 凯日集团 | 30% | 100(港币) | General Business(一般业务) |
5 | 新艺公司 | 30% | 900 | 投资管理 |
姓名 | 钟志海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境外居留权 | 无 |
住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田寮街道办田富**** |
身份证号码 | 4401061972****0417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田寮街道办田富路**** |
起止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2011年2月至今 | 星源电子 | 总经理 | 是 |
2013年至今 | 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2013年至今 | 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是 |
总经理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投资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1 | 深圳市星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1% | 3,000 | 投资管理 |
2 | 深圳市恒开源电子有限公司 | 11% | 100 |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公司名称 | 新疆动能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622号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5年7月14日 |
注册资本 | 625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丘国波 |
工商注册号 | 440000000092206 |
税务登记证号 | 65015277783731X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丘国波 | 350 | 70% |
李甜甜 | 150 | 30% |
合计 | 500 | 1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丘国波 | 350 | 56% |
李文燕 | 275 | 44% |
合计 | 625 | 100% |
项 目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7,504 | 39,147 |
负债总额 | 12,649 | 9,133 |
所有者权益 | 34,855 | 30,014 |
项 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14,604 | 16,225 |
利润总额 | 1,803 | 1,281 |
净利润 | 355 | 683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投资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麦捷科技 | 36.1% | 13,876.50 | 片式电感及片式LTCC射频元器件等新型片式被动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2 | 广州爱民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500 | 生产、加工、销售防火装饰胶板 |
3 | 天津盛兴煤炭检验有限公司 | 5% | 500 | 煤炭检验服务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凯日集团 | 100.00 | 100.00% |
合 计 | 1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凯日集团 | 350.00 | 100.00% |
合 计 | 35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凯日集团 | 500.00 | 100.00% |
合 计 | 5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凯日集团 | 800.00 | 100.00% |
合 计 | 8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新艺公司 | 800.00 | 100.00% |
合 计 | 8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新艺公司 | 308.28 | 36.7% |
百力联创 | 126 | 15% |
隆华汇 | 126 | 15% |
叶文新 | 126 | 15% |
钟艺玲 | 103.32 | 12.3% |
钟志海 | 50.40 | 6% |
合 计 | 84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新艺公司 | 308.28 | 36.7% |
百力联创 | 103.14 | 12.28% |
隆华汇 | 126 | 15% |
叶文新 | 126 | 15% |
钟艺玲 | 103.32 | 12.3% |
钟志海 | 50.40 | 6% |
动能东方 | 22.86 | 2.72% |
合 计 | 84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新艺公司 | 308.28 | 36.7% |
百力联创 | 103.14 | 12.28% |
隆华汇 | 126 | 15% |
叶文新 | 126 | 15% |
钟艺玲 | 103.32 | 12.3% |
钟志海 | 50.40 | 6% |
动能东方 | 22.86 | 2.72% |
合 计 | 840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