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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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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0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0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资产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年两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三次通过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SAS70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开设五个直销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张逸凡

 (2)北京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诺安基金大厦8-9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010-59027811

 传真:010-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上海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903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24617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温乐珣

 (4)广州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502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8393680

 传真:020-38393680

 联系人:黄怡珊

 (5)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 号喜年广场2407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586052

 传真:028-86586055

 联系人:裴兰

 (6)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节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网址:www.lionfund.com.cn

 2. 基金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兰奇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中兴南路1号

 办公地址:绍兴市中兴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骆有才

 联系人:褚燕飞

 电话:0575-85131219

 传真:0575-85136894

 客户服务热线:0575-96528(绍兴);40008 96528(全国)

 网址:www.sxccb.com

 (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贺坚

 联系电话:025-84544135

 传真:010-84544129

 客户服务电话:025-96400、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4008866338

 联系人:袁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pingan.com

 (1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 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1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9426

 联系人:张建平

 客户服务热线: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1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128390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1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客户服务电话:029-87406132

 网址:www.westsecu.com

 (1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第28层A01、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

 网址:www.cfsc.com.cn

 (1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08-191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夏军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侯金刚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余志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王明静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一、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二、核准文件

 《关于准予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82号)和《关于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2163号)。

 三、基金类别、运作方式及存续期间

 基金类别:股票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不定期。

 四、募集方式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开通范围和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五、募集期限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中载明的基金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自2015年1月8日到2015年1月21日,基金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的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具体发售方案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发售和购买事宜仔细阅读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募集份额目标下限为2亿份。本基金的募集上限、规模控制的具体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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