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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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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对个别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0日14时30分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15:00-2014年1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严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333,2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3692%。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047,7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31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29%。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50,130,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9189%;反对股份20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0811%;弃权股份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赞成股份20,08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8.0226%;反对股份20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0811%;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50,117,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9138%;反对股份20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0802%;弃权股份15,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006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严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恒星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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