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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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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7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管理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函》(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4】150号,以下简称《省安监局督促函》)。

 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纶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12月26日分别发生苯泄露事故、氧化装置起火燃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2人死亡)、较大财产损失及社会负面影响,为防范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省安监局督促函》要求公司:责令对锦纶公司实施停产整改,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全面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于2015年1月9日前报送省安监局备案、备查。

 本公司已按照《省安监局督促函》要求,积极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并将在完成整改后,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验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4年上半年,锦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亿元,占同期本公司营业收入的12.65%。公司预计,锦纶公司本次停产整改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牢记事故教训,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强化责任追究,努力提升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和员工技能,从严安全纪律和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公司对上述事故的发生,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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