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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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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4-047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已停牌。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每五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9日、16日、23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4年12月16日同时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

 (二)交易方式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公司以向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发行股份等方式作为支付手段。

 (三)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十一位股东合法持有的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标的资产所对应的权益包括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收购的油田资产即Juno公司所有的位于美国二叠盆地的油田资产(美国西德克萨斯州Crosby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尚需完成事项:

 (一)2014年12月14日,公司已与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签署了《意向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发布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方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三)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海外石油资产收购,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公司需要聘请美国律师、会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配合国内中介机构的工作,整个收购过程比较复杂,耗时相对较长。截至目前,公司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股票因上述原因无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复牌,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5年1月2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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