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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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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4-098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5日(周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5日(周一)上午9:30-11:30

 下午 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30日(周二)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参见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1:审议公司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2014-089);

 (二)议案2:逐项审议公司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2014-089);

 ①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②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③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④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⑤发行数量

 ⑥限售期

 ⑦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⑧上市地点

 ⑨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⑩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三)议案3:审议公司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4-090);

 (四)议案4:审议公司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五)议案5:逐项审议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2014-089);

 ①审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闻掌华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②审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③审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④审议公司与德清涌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⑤审议公司与德清百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⑥审议公司与德清华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⑦审议公司与财富金汇(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六)议案6:审议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2014-091)。

 (七)议案7:审议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2014-089)。

 (八)议案8:审议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闻掌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2014-089)。

 (九)议案9:审议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2014-092);

 (十)议案10:审议8届8次董事会审议提交的《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 2014年12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1)88301610、88301613 传 真:(0571)88301607

 联 系 人:王勤、周骅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说明:

 1、若委托人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2、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

 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25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①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②分项表决方法:

 ■

 ■

 3、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都能源”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全

 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都能源”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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