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12月2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12月2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鹏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12人,代表股数174,317,991股,占公司总股本774,048,768股的22.519%,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2人,代表股数165,346,986股,占公司总股本774,048,768股的21.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数8,971,005股,占公司总股本774,048,768股的1.1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齐鲁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的提案
1.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赞成票167,026,38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5.82%,反对票7,243,545股,弃权票48,060股);
该事项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赞成票161,647,28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2.73%,反对票7,268,605股,弃权票5,402,100股;
3.关于公司与齐鲁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融资互相担保的提案(赞成票161,647,28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2.73%,反对票12,638,605股,弃权票32,1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票1,734,348,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4%,反对票12,638,605股,弃权票32,100股);
4.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济南利华晟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提案(赞成票161,647,28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2.73%,反对票12,670,705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票1,734,348,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4%,反对票12,670,705股,弃权票0股);
5.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胜义环保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提案(赞成票167,026,38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5.82%,反对票7,224,705股,弃权票66,9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票7,113,448,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38%,反对票7,224,705股,弃权票66,90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庆新、韩晓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