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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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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试点员工持股计划

 证监会6月20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上市公司提供腾挪空间。此后,多家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在设计层面体现出股票来源及资金来源多样化特征。

 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将职工身份与股东身份合二为一,实现股东利益与职工利益、公司利益的深度融合与捆绑,预防与消除员工的道德风险,充分激发员工为公司利益最大化而诚信经营、勤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上市公司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必须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做到程序严谨、信息透明、定价公允。

 国家行政学院进修部副主任 陈炳才:上市公司试点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企业准确对股票定价,也有利于企业经营行为长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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