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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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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深圳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楼05室

 电话:0755-82701982

 传真:0755-82572169

 (5)杭州理财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2-2号

 电话:0571-81903158

 传真:0571-81903158

 (6)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7)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公司网站:www.boc.cn

 (2)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3)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25879591

 传真:0755-22197701

 客服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站:http://bank.pingan.com

 (5)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联系电话:0532-85709787

 传真:0532-85709799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6)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7)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8)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0769-22866255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9)名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人代表:陆玉根

 联络人:王健

 联系电话:0512-63969841

 客服电话:4008696068、0512-96068

 传真:0512-63969962

 网址:www.wjrcb.com

 (10)名称: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2号嘉信大厦1-2楼部分和5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33号

 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联系人:王放

 联系电话:020-38173635

 业务传真:020-38173857

 客服热线:400-830-8001

 公司网址:www.ghbank.com.cn

 (11)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12)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m

 (13)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4)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5)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6)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17)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8)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9)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20)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www.nesc.cn

 (21)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2)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23)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24)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25)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6)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n

 (27)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28)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9)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30)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31)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2)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络人:甘霖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站:www.hazq.com

 (33)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5336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站:www.ctsec.com

 (34)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35)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36)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37)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86770178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38)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6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网站:www.95579.com

 (39)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40)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41)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2)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50122086

 传真:021-50122200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43)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服电话:400-689888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44)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45)名称: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46)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陶颖

 电话:010-58568040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47)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48)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49)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400-8888-929

 联系人:丁宁

 电话:010-64408820

 传真:010-64408252

 公司网站:www.lxzq.com.cn

 (50)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刘汝军

 联络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服电话:400-698-9898

 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51)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

 法人代表: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

 客服电话:4008005000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址: www.tfzq.com

 (52)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联系电话:0769-22100155

 客服电话:0769-961130

 传真:0769-22119426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53)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54)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55)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联系电话:021-64316642

 业务传真:021-54653529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56)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755-82943755

 业务传真:0755-82940511

 客服热线:4001022011

 公司网址:www.zszq.com

 (57)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业务传真:010-6505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58)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业务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59)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业务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60)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业务传真:021-63608830

 客服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61)名称: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

 法定代表人:卓紘畾

 联系人:王娓萍

 联系电话:0755-33376853

 业务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热线:4006877899

 公司网址:www.tenyuanfund.com

 (62)名称: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65808756

 业务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热线:95162、4008888160

 公司网址:www.CIFCOFUND.com

 (63)公司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业务传真:010 -59393074

 客服热线: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64)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陈征

 联系电话:010-88321882

 业务传真:010-88321763

 客服热线:0871-68898130

 公司网址:www.tpyzq.com

 (65)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6)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业务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7)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阿婷

 联系电话:0755-82721106-8642

 业务传真:0755-82029055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68)名称: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邓秀男

 联系电话:0571-56028620

 业务传真:0571-56899710

 客服热线:400 068 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69)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业务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热线: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70)公司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电话:010-57418829

 业务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热线:400-678-5095

 公司网址:www.niuji.net

 (71)公司名称: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赵惠蓉

 联系人:徐金华

 联系电话:021-68685825

 业务传真:021-68682297

 客服热线:400-021-9898

 公司网址:www.jfcta.com

 (72)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联系人:刘宝文

 联系电话:010-58325395

 业务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热线:4008507771

 公司网址:https://t.jrj.com

 (73)公司名称: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业务传真:0351-4137986

 客服热线: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74)公司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联系电话:010-57756019

 业务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热线:400-786-8868-5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75)公司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021-8850

 (76) 公司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010-52855713

 业务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热线: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77)名称: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中经北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129号新华1949产业园东门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陈莹莹

 联系电话:13261320700

 业务传真:010-88381550

 客服热线:010-6899882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78)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09

 业务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热线: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79)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80)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程秉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新华、洪锐明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4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126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一、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类型

 ETF联接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本基金与目标ETF的联系与区别

 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在投资方法方面,目标ETF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目标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要求,申赎目标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按“未知价”原则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目标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目标ETF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仍需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申购赎回的影响。目标ETF 采取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要求进行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金采取按照未知价法进行申赎的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冲击。

 五、募集方式与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方式为代销与直销。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自 2015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23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六、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向社会公开募集。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之发售公告。

 七、发起资金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其中, 发起资金持有期限自该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者合同生效之日孰晚日起计算,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八、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费用

 1、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对于非特定投资群体,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00%,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 = 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十、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本基金的认购时间安排、认购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3、认购确认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4、认购限制

 在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十一、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基金的自动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

 1、本公司直销机构;

 2、代销机构:经本公司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

 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若申购不生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对于非特定投资群体,具体费率如下:

 ■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当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本基金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日起,将同时开通公司网上交易平台C类收费业务模式。本基金开通的C类收费模式是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只收取0.4%/年的销售服务费,其中,销售服务费不是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而是由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针对每个客户的C类资产逐日计提并记录在每个客户帐户,在客户赎回或转换时从客户的赎回或转换款项中扣除。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050=9410.88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1.2%,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9410.88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10万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00天,对应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121,300.00元

 赎回费用=121,300.00×0.5% = 606.50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00-606.50=120,693.5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00天,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20,693.50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目标ETF暂停基金资产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7、目标ETF暂停申购、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申购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目标ETF暂停基金资产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6、目标ETF暂停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赎回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本公司开通的网上交易平台C类收费业务模式,C类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与前端收费基金份额之间可以相互转换,转换规则适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关于C类收费的基金份额详细转换规则请参考2014年5月9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增加C类收费模式的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与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本基金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中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上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二)目标ETF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 的买卖。本基金还可适度参与目标ETF 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之间的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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