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16日下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津政函【2013】136号)和天津市国资委于2013年12月31日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组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3】439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集团”)和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合并组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装备集团”),同时注销百利集团和天汽集团法人地位,百利集团和天汽集团本部资产及负债、人员并入百利装备集团,原百利集团和天汽集团的子公司作为百利装备集团的子公司
2014年11月15日,百利装备集团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整合重组的方案,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汽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49,958,7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划转给百利装备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天汽集团和百利装备集团已于201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12月25日收到登记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595,174,020股。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未发生变化,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百利装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49,958,7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1%,变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百利装备集团本次受让所得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