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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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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4-07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2014年12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及董监高出席情况

 2014年12月26日下午,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举行,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董云雄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现场会议。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包括网络和现场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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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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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李备战律师、郭蓓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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