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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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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关该议案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凤廉女士、禤振生先生、张丹丹女士回避表决。有关该议案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陆续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新会计准则,其余会计政策不做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组合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前后情况

 应收款项中组合账龄分析法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

 三、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长期股权投资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年7月1日起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生效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4年利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期限为一年,本次财务资助,新世纪公司不向公司计收利息,公司无需向新世纪公司提供还款担保。新世纪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杨志茂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月 14日

 注册资金: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住所:东莞市凤岗雁田村镇田北路

 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世纪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杨志茂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新世纪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该项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自身及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双方约定,在本次财务资助期限内,公司在具备还款能力时,可提前归还新世纪公司的资助款;公司提前还款后,如因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可重新要求新世纪公司给予财务资助,资助额度不变。

 对本次财务资助,新世纪公司不向公司计收利息,公司无需向新世纪公司提供还款担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世纪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运作,拓宽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加快公司发展,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不计利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新世纪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务,拓宽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加快公司发展,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新世纪公司不向公司计收利息,公司无需向新世纪公司提供还款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接受新世纪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六、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1、本公司第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会议董事会7名董事全部参加,关联董事朱凤廉女士、禤振生先生、张丹丹女士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因此,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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