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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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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元旦节”前暂停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德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000300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2014年12月30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4年12月30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4年12月30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保护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2014年12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暂停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德邦德利货币A德邦德利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300000301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自2015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优化配置
基金主代码770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09-25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12-24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557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5,575,710.4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1,115,142.0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4.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因此上述“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本次分配的最低金额。(2)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2月3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12-30
除息日-(场内)2014-12-30(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12-31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确定日:2014年12月30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12月3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01月05日起可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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