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2014年12月18日、12月19日、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征询,除将格力集团持有的我公司(600185)51.94%股份无偿划转至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事宜外(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至目前及在未来三个月内,未有涉及我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截止目前及在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除经营和投资活动外)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详见公司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