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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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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中信证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浙江)”)。中信证券为吸收合并方,中信证券(浙江)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后中信证券继续存续,中信证券(浙江)依法注销法人资格。中信证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1,690.84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101,690.84万元;中信证券(浙江)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5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8,5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浙江)的有关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中信证券承继。

 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浙江)的债权人自接收到书面债权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收到债权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可以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中确认的承担主体,要求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浙江)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的,其拥有的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浙江)的债权在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信证券按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邮寄、传真或其他方式与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信证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联系人:张雪皓;

 联系电话:010-6083 7522;

 传真:010-6083 3940。

 中信证券(浙江)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联系人:屠凌翎;

 联系电话:0571-8578 3714;

 传真:0571-8510 6383。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还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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