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收到湖北省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系统(十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此前,本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二)》,并于2014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二家公司的注册登记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及湖北省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审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 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系统(十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 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技术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 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系统(十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